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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林造發〔2014〕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各計劃單列市林業局,國家林業局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4〕26號,以下簡稱《意見》)頒發實施,這是國務院在新形勢下為強化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全面指導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防治工作的綱領性文件。為深入貫徹落實《意見》,進一步取得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新成效,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貫徹落實《意見》的重大意義
《意見》是繼2002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松材線蟲病預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和2006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美國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之后,針對近年來林業有害生物發生危害的嚴峻形勢和提升防治工作能力水平的迫切需要頒發的又一重要文件,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林業特別是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視,對推進我國林業有害生物防治事業發展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意見》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從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的戰略和全局高度,提出了加強防治工作的總要求,是從國家層面第一次全面系統部署防治工作,凸顯了防治工作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意見》的出臺,對促進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進一步重視、支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有效解決長期制約防治工作的政策保障問題和體制機制問題,徹底扭轉有害生物災害多發頻發態勢,大幅提升整體防治工作水平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貫徹落實《意見》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切實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面推進生態林業民生林業持續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
二、扎實做好《意見》的學習宣傳
《意見》是開展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行動指南。地方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立即行動起來,將學習貫徹《意見》作為當前的中心任務、重點工作,切實抓緊抓實抓好。
(一)認真學習領會《意見》精神。要通過集中學習、專題培訓、座談討論等方式,積極引導和指導廣大林業職工特別是領導干部學習吃透《意見》原文、正確理解《意見》內涵,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上來。
(二)準確把握《意見》內容。《意見》的主要內容是:“一條主線”,即以明確事權、落實責任為主線,明確的是中央與地方、政府與部門、政府與林業經營主體的事權,落實的是政府、部門、林業經營主體三者的責任,這是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根本保障。“兩大目標”,即服務保障能力建設目標和災害控制目標,這是到2020年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實現的總目標。“三大任務”,即加強災害預防、應急防治、社會化防治三項重點工作,這是對林業部門自身工作提出的主要任務和總體要求。“八項保障措施”,即資金投入、扶持政策、法規制度、科技支撐、隊伍建設和組織領導等,這是對各級政府、相關部門支持和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總部署,確保防治工作目標、任務全面得到落實的基本保障。
(三)廣泛開展務實宣傳。要拓寬宣傳渠道,利用各種媒體向公眾宣傳,向相關部門宣傳,向各級黨政領導宣傳,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和支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圍,切實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防治工作格局。要豐富宣傳內容,做好《意見》主要精神、措施要求的解讀,宣講有害生物危害性、防治工作重要性,普及林業有害生物防控知識,傾聽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為落實好《意見》奠定良好的社會基礎。
三、認真抓好《意見》各項任務要求的全面落實
地方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扎實推進《意見》的貫徹落實工作,圓滿完成《意見》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當前要謀劃好、落實好以下重點工作。
(一)突出加強監測預報工作。要堅持預防為主方針,落實普查制度,重點抓好第三次全國林業有害生物普查的各項準備和實施工作,為科學防治、確保防早防小提供決策依據。要認真落實監測預報制度,切實加快建立人工、誘引等為主的地面監測與航天、航空遙感等為主的空中監測相結合的立體監測平臺,突出抓好深山區、密林區、偏遠地等區域的災情監測,努力提高精細化、生產性的短期災害預報預警水平。要加快監測網絡平臺建設,建立健全專、兼職測報員體系,力爭到2020年,每個村至少有一名兼職測報員。要設立林業有害生物災情公眾報告平臺,拓寬疫情災情發現途徑。
(二)加快推進檢疫審批改革。要按照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要求,認真開展林業植物檢疫審批事項的清理,保留的審批事項要依法規范實施,下放的審批事項要做好承接和督導,確保檢疫監管工作不出空檔。要不斷完善林業植物檢疫審批服務平臺,改進審批服務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強造林綠化苗木、木質包裝材料、食用林產品等全過程檢疫責任追溯監管體系建設,強化國內植物調運檢疫、國外林木引種、隔離試種苗圃、疫木加工的檢疫審批事中事后監管。積極開展檢疫執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三)積極創新防治機制。要建立和完善省、市、縣級行政區間聯防聯治機制,強化毗鄰地區和插花地帶的防治工作。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積極作用,開展政府向社會購買疫情除害、監測調查等服務的試點工作。要逐步建立政府、部門、企業、公眾共同參與的社會化防治監督機制,暢通公眾監督渠道,依法查處違約、違規行為。要加強防治協會建設的指導,支持行業協會等社團組織參與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發揮其應有作用。
(四)努力提高科學防治水平。要切實落實林業有害生物“國家和地方分級管理”制度,分級提出重點防治的林業有害生物種類清單。當前,國家重點組織實施松材線蟲病、美國白蛾、林業鼠(兔)害、薇甘菊,以及鉆蛀性和新入侵的高風險有害生物防治。要積極轉變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方式,大力推廣迷向、生物農藥(天敵)防治等綠色環保措施,有效保護水源、土壤、非標靶生物和人畜安全。加快研發推廣集防害、補養、緩釋等為一體的多功能防治藥劑,有效減少施藥次數和施藥量,降低防治成本。要根據桑蠶、蜜蜂、魚蝦等養殖要求,研究提出特定區域、特定時間、特定防治對象施用農藥種類的負面清單。要將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措施納入生態修復工程規劃、造林綠化設計、森林經營方案,并將其列為主要審查指標。
(五)切實抓好防治基礎能力建設。要加強本級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結合林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編制,抓緊研究提出本地區“十三五”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建設目標、建設體系和年度任務安排。積極協調發展改革等部門,將監測預警、檢疫御災、防治減災體系建設納入到地方發展規劃。要重點強化基層防治檢疫機構基礎能力建設,力爭三年內全國建成500個縣級示范局(站)。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分級分區域制訂縣級示范局(站)建設標準,抓實抓好一批示范局(站)建設,充分發揮其示范帶動作用。要高度重視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減災教育宣傳基地、科普基地建設,使之成為公眾了解防治知識、增強防治意識的平臺。要認真制訂培訓計劃,逐級定期開展防治技術培訓,突出提高基層技術人員、鄉村兼職測報員和林農的防治技能。
(六)進一步完善防治法規制度。要積極協調省政府、省人大,加強省級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法規建設。尚未出臺地方防治檢疫條例的,要盡快啟動制訂工作;已經制訂的,要根據形勢發展、情況變化做好修訂工作。制訂和完善省級層面的防治工作檢查考核辦法。要規范社會化防治工作,研究制訂社會化防治組織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認定制度,完善社會化防治的招投標制度、作業監理制度、防治效果評估和第三方防治成效核查評價制度。
四、切實加強貫徹落實《意見》的組織領導
地方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統籌協調,強化《意見》貫徹落實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加快制訂《意見》貫徹落實配套措施。要當好本級人民政府的參謀,系統總結本地區防治工作經驗與不足,認真研究分析本地防治工作新情況、新問題,抓緊制定貫徹措施,協調推進本級人民政府出臺落實《意見》的實施文件。要切實加強林業內部各職能部門的協作配合,研究制訂本級林業主管部門貫徹落實《意見》的工作任務分工方案,積極發揮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管理整體職能優勢,確保《意見》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
(二)積極推動防治責任落實。要積極協調本級人民政府,進一步推動落實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目標責任制,建立健全防治目標責任書制度。要努力爭取相關部門理解和支持,重點協調推動發展改革、財政部門,以及稅收、金融機構落實好《意見》中有關的資金政策和扶持政策。要協調推動農業、水利、住房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等部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等經營主體切實履行防治工作職責,制訂本行業、本系統和經營范圍的防治工作方案,加大執行與監管力度。要通過建立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等,加強與交通運輸、民航、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溝通,協同開展檢疫檢查工作,重點加強與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協作,嚴防外來有害生物入侵危害。要適應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后的新形勢,積極督導落實營造林企業、林業專業合作組織、造林大戶、個體林農等林業經營主體的防治責任。
(三)著力強化防治檢疫機構隊伍建設。要全面系統學習領會《意見》精神內涵,切實加強防治檢疫組織建設。積極協調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認真研究解決防治檢疫組織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確保做到組織構架、人員力量、監管體系與本地區防治任務相適應,以有利于充分發揮防治檢疫機構職能作用。要提高林業植物保護等相關專業人員比例,加強教育培訓,提高防治管理和服務能力,為全面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將貫徹落實《意見》的情況于8月30日前報送我局造林綠化管理司。我局將在2014年底對各地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國家林業局
2014年7月7日
(據林業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