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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近日,人民銀行、財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扶貧辦和共青團中央七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全面做好扶貧開發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具備商業可持續發展條件的貧困地區基本實現金融機構鄉鎮全覆蓋和金融服務行政村全覆蓋,建成多層次、可持續的農村支付服務體系和完善的農村信用體系,貧困地區金融生態環境得到進一步優化。
《意見》提出,按照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大幅減少扶貧對象的目標要求,全面做好貧困地區的金融服務,到2020年使貧困地區金融服務水平接近全國平均水平,初步建成全方位覆蓋貧困地區各階層和弱勢群體的普惠金融體系,金融對促進貧困地區人民群眾脫貧致富、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1.信貸投入總量持續增長。力爭貧困地區每年各項貸款增速高于當年貧困地區所在省(區、市)各項貸款平均增速,新增貸款占所在省(區、市)貸款增量的比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2.融資結構日益優化。信貸結構不斷優化,直接融資比例不斷上升。通過加強對企業上市的培育,促進貧困地區上市企業、報備企業及重點后備上市企業的規范健康發展,資本市場融資取得新進展。推動債券市場產品和制度創新,實現直接融資規模同比增長。
3.金融扶貧開發組織體系日趨完善。政策性金融的導向作用進一步顯現,商業性金融機構網點持續下沉,農村信用社改革不斷深化,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規范發展,形成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協調配合、共同參與的金融扶貧開發新格局。
4.金融服務水平明顯提升。到2020年,具備商業可持續發展條件的貧困地區基本實現金融機構鄉鎮全覆蓋和金融服務行政村全覆蓋,建成多層次、可持續的農村支付服務體系和完善的農村信用體系,貧困地區金融生態環境得到進一步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