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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群眾幸福生活的基礎。近年來,我國不斷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在促進商品住房市場健康發展的同時,大規模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加快完善住房保障機制,解決了一大批困難群體的住房問題。2013年,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544萬套、新開工666萬套,其中,新開工改造各類棚戶區300萬戶以上,均超額完成了既定目標。按照中央部署,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基本建成480萬套,新開工700萬套,其中,開工改造各類棚戶區470萬戶。作為政府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方面,持續地推進好住房保障工作,需要繼續總結經驗,不斷完善住房保障機制。按照《政府工作報告》的部署和要求,要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深化改革,健全住房保障體系
經過不斷探索實踐,我國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實物性保障為主、區別不同收入水平的保障框架。實物保障分為租賃型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以及出售型的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此外還有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這幾類保障性住房,是在住房保障實踐探索中逐步發展起來的,在解決不同類型困難群眾基本住房需求上都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我國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和住房領域矛盾形勢的不斷變化,一些熱點城市和區域住房供需矛盾緊張,住房價格較高,許多群眾特別是中等收入群體購買住房的壓力很大,同時,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等相關機制還有待健全。新的形勢下,解決好住房難題,順應群眾改善住房條件的新期待,需要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繼續深化改革,健全符合國情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一是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按照邊探索、邊總結、邊完善制度的思路,結合近幾年各地保障性住房發展實際,為進一步方便群眾、提高住房保障工作效率,經過深入研究并聽取各方面意見,中央決定將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去年,國務院有關部門出臺了《關于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的通知》,明確從今年開始,對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實行并軌運行。各地要抓緊落實,盡快明確和完善并軌后的計劃執行、租金確定、分配管理等具體辦法。二是探索發展共有產權住房,增加共有產權住房供應,解決“夾心層”等中等收入群體住房問題。今年,將探索發展共有產權住房,在部分城市先期實踐基礎上,進一步開展相關試點,加快提出發展共有產權住房制度的原則和思路。通過發展共有產權住房,明晰可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產權歸屬和份額,形成完善公平的收益分配機制,減少尋租和虛報牟利問題;同時,在部分熱點城市和區域能夠起到穩定預期,緩解供需矛盾、滿足部分中低收入購房需求的作用。
二、創新投融資機制,拓寬資金供給渠道
資金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中的一個關鍵要素,也是目前面臨的一個難題。這幾年,中央財政持續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資金補助力度,各地也采取多種方式增加資金投入,拓寬資金來源,有力確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順利推進。但總體上看,持續穩定的資金投入機制還沒有形成。當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繁重,資金需求量大,同時,隨著保障性住房的陸續大規模竣工,后期的運營管理等也都需要持續的資金投入。今年,國務院有關部門將加快研究政策性住房投融資機制和工具,為保障房建設提供長期穩定、成本適當的資金支持。各地還要繼續執行好既有政策對資金投入的要求,包括土地出讓凈收益、公積金增值收益等,同時,繼續創新投融資機制,靈活運用投資補助、資本金注入、貸款貼息、稅收減免等政策措施,吸引社會資金參與保障房建設。
三、完善土地供應機制,增加土地有效供給
土地是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基礎,沒有充足有效的土地供應,保障房建設計劃就成了空中樓閣。這幾年,保障房用地供應數量總體上適應了保障房建設的需要,但土地供應中也遇到了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供應機制。首先是繼續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實行計劃單列,確保供地規模與建設規模相匹配,把用地計劃加以分解,落實到具體項目。其次是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審批步伐,做好土地征收,盡快形成實際土地供應。再次是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儲備。已經儲備的土地、收回的閑置土地,優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最后,要按照中央統一部署,結合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改革,繼續開展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公租房的試點。
四、因地制宜,優化保障房供給結構
我國幅員遼闊,不同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程度、群眾生活與居住水平差異很大。與此同時,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的時期,大量人口和勞動力在城鄉之間、大中小城市之間持續流動。在這種形勢下,保障性住房建設就必須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分類指導,不同地區應合理確定不同的供應結構和規模。大城市特別是特大城市,保障房的建設規模就應大一些,比例適當高一些,綜合考慮困難程度不同群眾的基本住房需求;而對小城鎮來說,重點可能就是推進棚戶區、危舊房改造。中央明確了“十二五”時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以及今后五年棚戶區改造任務。各地在實際推進中,要繼續總結前幾年的經驗,提前落實和制定好資金、土地計劃,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同時,還要繼續落實好省級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不松勁、不懈怠,持之以恒地把保障性安居工程抓實抓好。
五、總結經驗,完善保障房分配、質量和管理機制
公平分配是“生命線”,關系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成敗。這幾年,各地在健全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公示等制度上下了很大功夫,出臺了一系列管理辦法。從這幾年的實踐來看,把待分房源、輪候對象、分配過程、最終結果全面公開,是實現分配公平的關鍵一招。這些經過實踐檢驗的好做法,要繼續堅持下去,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有錯必糾,確保操作不走樣。同時,還要完善租賃型保障性住房梯次補貼制度和購置型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收益調節制度,全面實施住房保障檔案管理制度,抓緊建立住房保障對象信用管理制度。保障性住房質量安全怎么強調都不為過。這幾年,通過嚴把勘察設計、招標投標、材料供應、施工監理等關口,強化全過程質量管理,保障性住房質量總體可靠,但少數地方的個別項目也存在不同類型的質量問題。隨著保障性住房建設規模的持續擴大,在確保房屋質量安全上不能有絲毫馬虎,要繼續落實好各項質量安全監管措施,嚴格項目驗收,保證質量。保障性住房的運營管理是各國普遍面臨的一個難題。這幾年,隨著分配入住的保障性住房數量的增加,如何實現可持續運營管理依然是有待破解的一個難題。從各地實踐來看,還是要堅持政府監管、市場運作的原則,建立職能部門與社區黨組織、群眾自治組織良性互動機制。同時,明確投資建設者的產權地位,實行投資、所有、受益及維修運營的權責統一,激勵民間資本參與社區管理和物業服務,提高運營效率。對于租賃型保障性住房,在建設階段就要考慮后續運營問題,通過提高商業設施配建比例、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等方式,平衡社區管理和物業服務所需資金。(倪虹)(來源:國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