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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實施以來,我國財政科技投入快速增長,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不斷改進,為科技事業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但也存在項目安排分散重復、管理不夠科學透明、資金使用效益亟待提高等突出問題,必須切實加以解決。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中發〔2012〕6號)的要求,現就改進加強中央財政民口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改進加強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總體要求
(一)總體目標。
通過深化改革,加快建立適應科技創新規律、統籌協調、職責清晰、科學規范、公開透明、監管有力的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機制,使科研項目和資金配置更加聚焦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基礎前沿研究、戰略高技術研究、社會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顯著加強,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明顯提升,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充分發揮,科技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不斷增強,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遵循規律。把握全球科技和產業變革趨勢,立足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創新實際,遵循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規律,實行分類管理,提高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水平,健全鼓勵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機制。
——堅持改革創新。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發揮好財政科技投入的引導激勵作用和市場配置各類創新要素的導向作用。加強管理創新和統籌協調,對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各環節進行系統化改革,以改革釋放創新活力。
——堅持公正公開。強化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信息公開,加強科研誠信建設和信用管理,著力營造以人為本、公平競爭、充分激發科研人員創新熱情的良好環境。
——堅持規范高效。明確科研項目、資金管理和執行各方的職責,優化管理流程,建立健全決策、執行、評價相對分開、互相監督的運行機制,提高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水平。
二、加強科研項目和資金配置的統籌協調
(三)優化整合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的設立,應當根據國家戰略需求和科技發展需要,按照政府職能轉變和中央與地方合理劃分事權的要求,明確各自功能定位、目標和時限。建立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的績效評估、動態調整和終止機制。優化整合中央各部門管理的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對定位不清、重復交叉、實施效果不好的,要通過撤、并、轉等方式進行必要調整和優化。項目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圍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功能定位,科學組織安排科研項目,提升項目層次和質量,合理控制項目數量。
(四)建立健全統籌協調與決策機制。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科技工作重大問題會商與溝通機制的作用,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部署,加強科技發展優先領域、重點任務、重大項目等的統籌協調,形成年度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重點工作安排和部門分工,經國家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分工落實、協同推進。財政部門要加強科技預算安排的統籌,做好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年度預算方案的綜合平衡。涉及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的重大科技事項,按程序報國務院決策。
(五)建設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在現有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科研項目數據庫基礎上,按照統一的數據結構、接口標準和信息安全規范,在2014年底前基本建成中央財政科研項目數據庫;2015年底前基本實現與地方科研項目數據資源的互聯互通,建成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并向社會開放服務。
三、實行科研項目分類管理
(六)基礎前沿科研項目突出創新導向。基礎、前沿類科研項目要立足原始創新,充分尊重專家意見,通過同行評議、公開擇優的方式確定研究任務和承擔者,激發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支持企業增加基礎研究投入,與科研院所、高等學校聯合開展基礎研究,推動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的緊密結合。對優秀人才和團隊給予持續支持,加大對青年科研人員的支持力度。項目主管部門要減少項目執行中的檢查評價,發揮好學術咨詢機構、協會、學會的咨詢作用,營造“鼓勵探索、寬容失敗”的實施環境。
(七)公益性科研項目聚焦重大需求。公益性科研項目要重點解決制約公益性行業發展的重大科技問題,強化需求導向和應用導向。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提高項目的系統性、針對性和實用性,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保證項目成果服務社會公益事業發展。加強對基礎數據、基礎標準、種質資源等工作的穩定支持,為科研提供基礎性支撐。
(八)市場導向類項目突出企業主體。明晰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充分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政府主要通過制定政策、營造環境,引導企業成為技術創新決策、投入、組織和成果轉化的主體。對于政府支持企業開展的產業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動,在立項時要加強對企業資質、研發能力的審核,鼓勵產學研協同攻關。對于政府引導企業開展的科研項目,主要由企業提出需求、先行投入和組織研發,政府采用“后補助”及間接投入等方式給予支持,形成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資金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以及企業主導項目組織實施的機制。
(九)重大項目突出國家目標導向。對于事關國家戰略需求和長遠發展的重大科研項目,應當集中力量辦大事,聚焦攻關重點,設定明確的項目目標和關鍵節點目標,并在任務書中明確考核指標。項目主管部門主要采取定向擇優方式遴選優勢單位承擔項目,鼓勵產學研協同創新,加強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管理和節點目標考核,探索實行項目專員制和監理制;項目承擔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在項目推薦、組織實施和驗收等環節的相應職責;項目承擔單位要強化主體責任,組織有關單位協同創新,保證項目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