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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改革教育發展方式,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
23.加快學前教育改革發展。啟動實施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繼續實施學前教育國家重大項目。擴大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覆蓋率。建立完善學前教育成本分擔與運行保障機制。出臺《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玩教具配備標準》,規范辦園行為,加強對各類幼兒園的監督管理,防止和糾正幼兒園“小學化”傾向。
24.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不設重點學校重點班。繼續做好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督導評估認定,建立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監測復查制度和省級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考核評價制度,督促各地推進落實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時間表和路線圖。通過學區制、學校聯盟等有效途徑不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全面改善貧困地區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制訂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分類指導做好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逐步破解擇校難題。貫徹落實好《小學生減負十條規定》,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
25.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研究制訂關于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意見。研究實施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攻堅計劃。實施好普通高中改造計劃和民族地區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項目。指導地方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鼓勵學校辦出特色。
26.加快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召開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出臺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和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鞏固提高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水平,研究制訂優化職業學校布局結構的意見,改革創新高等職業教育,探索本科層次職業教育。推進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相銜接。深化產教融合與校企合作,聯合召開職業教育工作會,聯合出臺行業職業教育指導意見。全面推進現代學徒制試點。落實集團化辦學政策。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推動實施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工程。完成第二批國家中職示范學校、國家示范(骨干)高職院校驗收工作。以培養新型職業農民為重點,加快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
27.促進高校辦出特色爭創一流。加快建設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統籌實施“985工程”、“211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和“特色重點學科項目”。研究制訂關于地方本科高校轉型發展的指導意見,啟動實施國家和省級改革試點,引導一批本科高等學校向應用技術類型高等學校轉型。深入實施“2011計劃”,大力推進面向科學前沿、文化傳承創新、行業產業和區域發展的協同創新,創新產學研合作機制,提升高校創新能力。深化以改進科研評價為重點的高校科研綜合改革。研究制訂提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社會服務能力的意見,實施高校哲學社會科學“走出去”計劃,啟動中國特色新型高校智庫建設推進計劃。
28.加快發展繼續教育。加大對繼續教育統籌協調力度。推進繼續教育城市聯盟、大學與企業聯盟和資源開放聯盟建設。推動高等學校繼續教育綜合改革。推動開放大學系統建設。深入開展繼續教育學分積累和轉換試點。研究廣播電視大學系統轉型升級實施方案。探索建立繼續教育質量保障和認證制度。推動各類學習型組織建設,印發《關于推進學習型城市建設的意見》和《關于進一步推進社區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推動城鄉普遍開展社區教育。鼓勵各級學校以多種形式為繼續教育提供支援服務。積極發展行業企業職工教育培訓。
29.關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啟動實施《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經費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學質量。實施特殊教育改善辦學條件項目,在普通學校設立特殊教育資源教室(中心)、薄弱特殊教育學校改善辦學條件等方面給予支持。繼續實施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項目。支持高等學校特殊教育專業建設、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和高校特殊教育學院建設。召開全國特殊教育工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