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范輝)住建部、國土部、民政部、全國老齡辦近日聯合印發通知,特別強調將強化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審查和建設監管,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全面檢查,并適時進行專項督察。據悉,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情況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新建城區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情況、新建居住(小)區養老服務設施實際配套情況、工程建設標準執行情況等。監督檢查報告于當年11月底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