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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廣深同比漲幅高達20%,26個主要城市漲幅超10%,69個城市房價上漲……”2013年全國房價漲聲一片,這與年初各地制定的房價控制目標相差甚遠。中央提出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問責制能否真正“兌現”,公眾頗為關注。
2013年,中國樓市迎來了2009年之后的又一次“爆發”。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11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一線城市新建住宅價格已連續3個月同比漲幅在20%以上;廈門、南京、西安、武漢等26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同比漲幅達到或超過10%。
國務院2013年初出臺的“國五條”要求,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除拉薩外)要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多地城市為此提出,當地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漲幅不高于本年度城市或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幅度。北京、上海等地明確表示要“基本穩定”。然而,過去的2013年,全國許多城市房價都出現明顯上漲,完成房價調控目標基本無望。數據顯示,扣除價格因素影響后,大多數二線城市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速都未超10%,廣州為8.1%,深圳為8.6%。這一數據遠低于房價上漲幅度。
中原地產市場研究部總監張大偉分析,“綜合數據來看,四個一線城市完成房價調控目標幾乎不可能; 房價漲幅超過10%的城市完成目標希望渺茫; 還有23個漲幅在8%-10%之間的城市完成年度調控任務的難度同樣非常大。”
專家說法
沒兌現“承諾”就應嚴厲問責
“房價調控目標難以實現,嚴厲問責不能落空。”中國指數研究院華中市場總監李國政表示,問責制的權威性受到挑戰,勢必將削弱調控政策的影響力。購房者不僅對“屢調屢漲”的房地產調控措施失去信心,甚至也會質疑樓市長效調控機制。不少分析人士指出,房地產作為支柱行業的地位,也決定了問責制落實的難度,“如何問責,誰來問責,對誰問責”等都會遭遇“軟執行”。
經濟學者馬光遠表示,房價調控目標是政府對于百姓的“承諾”,沒有完成目標而“爽約”,蒙混過關只會喪失公信力。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