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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印發《關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到2015年底我國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
階梯水價劍指節水
“我國是水資源短缺的國家,不斷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是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國家發展改革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姬鵬程表示,我國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同時水資源浪費現象仍較嚴重。
資料顯示,我國目前萬元GDP用水量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約為60%至65%,而發達國家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一般都在80%至85%以上;居民家庭用水浪費現象十分嚴重,僅水龍頭沒關緊而造成的“跑冒滴漏”水量就十分驚人。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已經成為促進水資源節約保護的重要課題。
記者了解到,目前,全國約30%的設市城市建立了階梯水價制度,其中,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地級市中有50%的城市建立了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實踐結果表明,推行階梯價格促進節約用水的效果比較明顯。例如,河南洛陽、許昌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后戶均用水量均下降了13%左右,湖南長沙下降了18.5%,廣東深圳、廣州、潮州、東莞、中山等城市下降10%至20%。
南方一家供水企業的負責人則表示,階梯水價制度可以利用價格杠桿讓多用水的個人多付費,符合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要求。不過,一項新的制度設計要實現促進居民節水意識形成的目標需要一定時間,社會各界應對新制度多一些耐心和期待。
水價調整政策內涵豐富
梳理階梯水價的政策,關于價格的表述頗多。譬如明確了三級水價的覆蓋面與梯價比例;保留了富水地區與缺水地區的價差彈性;強調全面推行成本公開;要求不斷提高水價制定和調整的科學性和透明度;要求通過設定減免優惠水量或增加補貼等方式考慮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綜合研究室主任鄧郁松說,階梯式定價既沒有大幅度提高整體資源產品價格,又采取了“多使用者多付費”的原則,這既體現了社會公平公正,也有利于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
記者了解到,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后,供水企業增加的收入將按照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則,應用于供水企業實施戶表改造、彌補供水成本上漲和保持第一級水價相對穩定等。
硬件是最大“攔路虎”
當前,階梯水價落實最大的“攔路虎”是硬件,“多戶一表”的情況仍普遍存在,實施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缺乏必要的硬件基礎。
“如果多戶居民共用一個總表的情況沒有發生改變,供水企業將按照總表的水量所對應的階梯水量來收費,這勢必帶來用水成本的大幅增加,對于居民來說是不公平的。”前述供水公司負責人表示。
誰來為水表的改造埋單?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實施“一戶一表”改造的平均成本在2000元左右,如果完全由用戶埋單,居民的積極性必然受到打擊。
為平抑“一戶一表”改造的費用負擔,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從四個方面籌集資金:一是國家對改造資金實行支持政策,各地列入全國城鎮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十二五”規劃的管網改造項目,可將戶表改造工作納入項目建設內容;二是地方加大投入力度,通過增加財政投入、發行企業債券等多渠道籌集資金;三是鼓勵企業投入,供水企業因實施計量到戶增加的改造、運營和維護等費用,可計入供水成本;四是讓市民參與“埋單”,對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水價標準按高于第一級階梯價格水平確定。
記者還了解到,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要求各地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對新建住宅設置分戶水表,便于戶外讀表。同時,積極推動戶表改造和新建住宅水表智能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