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中新網1月3日電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部署全面實行城鎮居民階梯水價制度。2015年底前,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第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區應進一步加大價差。
指導意見明確,2015年底前,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具備實施條件的建制鎮也要積極推進。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級設置階梯水量,第一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區應進一步加大價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