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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北京市財政局獲悉,北京今年出臺實施了公租房貸款貼息獎勵政策,截至目前,北京市已通過貼息獎勵政策,支持城建興華建設、運營朝陽區北苑雙營路2號院8號樓公租房項目。
據了解,為進一步加大解決北京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力度,引導、支持社會主體建設、運營和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今年4月17日,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制定并發布了《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財政貼息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
根據《管理辦法》,北京市公租房財政貼息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未申請、享受過中央、市、區縣財政資金投資補助,并且2018年前,交由政府組織實施、面向符合條件家庭公開配租、且已完成居民選房入住工作的公租房給予每年每套7000元的貼息獎勵資金。貼息獎勵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0年,如公租房出售、性質改變等特殊情況發生,財政部門不再對其進行貼息獎勵。公租房貼息獎勵資金由市和使用公租房區縣財政部門按照8∶2的比例共同負擔。專項用于公租房相關支出,包括公租房建設、收購、貸款還本付息、運行維護費等相關支出。北京市和區縣財政部門會同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將對貼息獎勵資金申報和使用情況進行抽查,各相關部門應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