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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土地流轉加快,農業集約化、現代化程度提高,各地農業生產配套建設了越來越多的附屬設施和生產管理用房。然而由于沒有明晰的產權,這些沉淀在土地上的資產,已引起農業大戶的普遍擔憂。
“土地上的附屬設施到底歸誰”
2010年以來,杭州瑞德農業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建德市流轉了830多畝土地種植蔬菜瓜果,2000多萬元投資主要用于建設蔬菜大棚和生產用房。“農地上的附屬設施都沒有明晰產權,連個憑證都沒有。”公司總經理李英姿說,土地流轉期限一到,農民就要收回土地,誰能說清這些設施是誰的?
在河南省信陽市息縣,農業大戶于慶海流轉了1000畝土地種西瓜,為了提高生產效益,于慶海每30畝地就打一口深機井,還自費配套修建了灌排溝渠,裝了變壓器,基礎設施一次性投入40多萬元。于慶海說:“西瓜每種植3年就要換一次地,建在土地上的配套設施沒有產權,也不可能賣給農民,每次換地就等于資產‘白送’一次。”
在重慶市九龍坡區,隨著近郊都市農業發展,區里16萬畝農地中,集中流轉、集約化經營,用于發展觀光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的土地就超過5萬畝。在這些土地上,也為苗木、花卉種植等大量配套建設了各種設施和生產管理用房,由于無法取得產權證明,也引起不少農業經營業主的擔憂。
“土地流轉期結束后,建在土地上的農業附屬設施、生產用房到底歸誰?國家政策和法律都沒有明確的說法。”一位農業大戶告訴記者,傳統農業要想有高收益,要么和第二產業結合,搞農產品加工,要么和第三產業結合,搞“農家樂”等旅游觀光農業,二者都要就近建設生產用房和配套設施。
“按相關規定,農業結構調整,允許在農地上建一定數量的臨時生產用房,不辦理產權。但什么是臨時?臨時有多長的期限?都沒有明確規定,各地都在‘摸著石頭過河’。隨著農業投資體量越來越大,這個矛盾會更多地暴露出來。”一位基層干部表示。
“沒有產權,投入再多也是‘死資產’”
沒有明晰產權不僅帶來歸屬的爭議,也使這些資產難以抵押融資,無法緩解農業生產“缺血”問題。
在九龍坡區白市驛鎮大河村,重慶詩美花卉苗木合作社入股經營的土地有1000多畝,既搞花卉種植,又搞觀光旅游。“合作社投入了500多萬元,收回成本需要6年左右。”合作社社長胡霓輝說,擴大生產最缺的就是錢,合作社的生產用房等大量投入無法辦理抵押貸款,難以滿足融資需求,不得不向民間融資,利息很高,壓力很大。
在重慶江津區現代農業園區,農業龍頭企業、大戶投入農業生產的資金超過19億元,在園區內,平整的機耕道、生產便道深入到一片片果園、菜地,溝渠管網縱橫交錯,生產管理用房規范整潔,現代農業發展已粗具雛形。
江津區政府相關負責人說:“目前農業業主反映較多的問題,就是在現代農業發展中積聚了可觀的固定資產,但這些資產無法做資本認定、無權抵押融資,投入了19億,卻貸不出一分錢。沒有產權,投入再多也是‘死資產’。”
為推動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和農業金融創新,近年來,重慶、浙江、山東等多地,已在逐步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林權抵押貸款,但對于投資于土地上的大量農業固定資產能否進行抵押貸款,改革才剛剛涉及。
浙江省慈溪市農業局副局長段明權說,配套的農業附屬設施、生產管理用房,經過多年積累,實際上已形成資產附著在土地上,如果不予以產權上的清晰界定,不利于農業生產的進一步發展。
明晰產權需大膽探索
采訪中,不少基層干部和專家認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巨大,卻未明晰產權,農業業主權益得不到保護,很大程度上影響到了農業投入的穩定預期。
“土地流轉、規模經營,既要保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也要保護業主投資權益。”重慶市農委主任夏祖相告訴記者,在現代農業發展過程中,農業固定資產投入必定會越來越大,相關產權的明晰,有待決策者通盤考慮、大膽探索。
記者采訪發現,為了推動農村固定資產明晰權屬,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已開始試點探索給投資業主頒發相關的產權證明,確定投資額度、有效期限等產權屬性。但由于這都是在國家層面相關法律、政策并未作調整的背景下進行的,屬于地方政府自發探索行為,有的并不規范、完善,風險也比較大。
業內人士認為,目前正在推進的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既應明確農村土地本身的權屬關系,也應該明晰附著在土地上的固定資產的產權關系,通過制度創新和政策調整,明確回答農業附屬設施和生產管理用房等固定資產如何確權、如何進行價值評估和能否進行抵押貸款等問題,以進一步穩定農業生產關系,促進現代農業發展。(記者 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