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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夫山泉官方微博昨天發布聲明,稱農夫山泉昨天派員上京向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舉報《京華時報》,指控其在今年4月至5月,對農夫山泉實行輿論暴力。消息一出,輿論馬上和《新快報》事件聯系起來,有人調侃“估計快輪到星巴克告央視了”。
農夫山泉和《京華時報》當時高調的互掐轟動一時。農夫山泉選擇現在“舊事重提”,顯然有《新快報》事件的因素。不可否認,兩件事看起來有相似處,人們很容易把對《新快報》不當行為的壞印象,轉嫁到《京華時報》頭上。《新快報》事件對媒體監督的公信力造成嚴重傷害,中國傳統媒體如今的處境大概是歷史上最艱難的了,經濟地位、社會地位都在下降,如今公信力又在受損,選擇“敵人”最弱的時候發起進攻,當然更容易取勝。但有一個問題是,企業和媒體不是簡單敵對的零和關系。它們之間還可能會雙輸,也可以雙贏。
《新快報》事件已經基本塵埃落定,農夫山泉和《京華時報》的“恩怨”還有待職能部門的裁決,無論結果如何,它都將和《新快報》事件一樣,成為中國輿論史上的一個典型判例,對將來的輿論監督,以及媒體和企業關系,產生具體的示范效應。
輿論監督在西方社會成長壯大,后來傳到中國,它是媒體權力最重要的來源,但權力和責任是一個硬幣的兩面,不可偏廢。輿論監督更是一個專業性非常強的工作,對媒體人的綜合素質、品德要求非常高。中國媒體現在越來越多涉入各種監督,很大程度上推動了社會進步。但與此同時,不少監督確實存在瑕疵,甚至有不法行為。
企業是媒體監督的主要對象,監督企業是對消費者利益負責,這應是媒體的公共職責。對企業的監督往往涉及巨大的利益,如果監督的媒體人把持不住,就容易出事。一旦有私下利益交換,這就是法律問題。但只要是出于公心的監督,即使在報道過程中有瑕疵,也不能一棍子打死。企業經營流程復雜專業,報道容易出現一些技術性的錯誤。
中國很多企業平時像防賊一樣防記者,一旦出負面消息,和一些基層官員一樣不知所措,其表現往往對自身造成二次傷害。媒體和企業都是為公眾服務,媒體需要拿出高質量報道給讀者,企業需要拿出高質量產品給消費者。媒體對企業客觀公正監督,從長遠看,可以凈化經營環境。媒體贏了企業,或者企業贏了媒體,這種互掐常常是雙輸的結果。贏了公眾的心才是贏了。
無論中國企業,還是媒體,總體上都比較脆弱,一兩起負面消息,就能對行業整體造成巨大傷害。兩者都必須強壯起來,當然這需要時間,也需要歷練。《新快報》事件、農夫山泉事件,對中國的企業和媒體來說,都是歷練。雙方需要在這種歷練中快速成長。▲(劉海明 作者是西南科技大學新聞傳播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