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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10月23日電 (曾鼐)備受關注的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政策今日出臺。根據23日發布的《關于加快中低價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設的意見》,北京今后將加快發展自住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積以90平方米以下為主,銷售均價比同時段同品質商品住房低30%左右。
為力促北京房價穩定、增加供應,10月23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規劃、國土、財政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中低價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設的意見》,重點解決自住型改善型購房需求,支持剛需,平抑房價。
《意見》明確,北京今后將加快發展自住型商品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可采取集中建設或者配建等多種靈活方式,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限房價、競地價”等出讓方式公開競得。2013年底前,全市將完成2萬套自住型商品房供應,明年預計完成5萬套供應,將占新增供應的50%以上。
《意見》對購房價格進行了控制,自住型商品住房主要支持中端市場,限定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價格低于同時段同品質的商品住房約30%,套型建筑面積以90平方米以下為主,最大套型建筑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
《意見》規定,符合限購政策在本市具有購房資格的家庭,均可購買。兩類家庭可優先購買:一是本市戶籍無房家庭(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單身人士購買要滿25周歲。二是已在輪候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同時,為防止投資獲利,《意見》規定,自住型商品住房購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原則上5年內不得轉讓;如5年以后轉讓的,如果有增值,應當將差價的30%繳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