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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
對養老金收益征稅
身為重要的英聯邦成員國之一,澳大利亞在政治體制及法律體系等許多方面都沿襲歐洲傳統。然而,在養老金體制方面,澳大利亞卻與眾不同。
澳大利亞養老保險體制有三個重要支柱,即公共養老保險、雇主須繳納的養老金和個人自愿性繳納的養老金。公共養老保險完全是國家財政負擔,凡是達到領取年齡的澳大利亞居民均可領取。領取方式也頗為自由,可以一次全部領取,也可逐年領取。
2013年4月,澳大利亞養老金事務部長比爾·肖頓宣布養老金制度改革方案。方案決定,從2014年7月起,每年超過10萬澳元的退休養老金收益將被征稅15%,而非之前的免稅。澳財長韋恩·斯萬則認為,基于5%的回報率,只有基金賬戶余額超過200萬澳元的人才會受到影響。由于法案不具有追溯力,因此居民有足夠的時間調整自己的養老賬戶計劃。
該方案有望在4年內帶來約9億澳元的稅收。澳媒體評論指出,此方案的出臺源于現任政府改善年收入不振的考慮。
然而,方案一出臺即遭到了反對黨自由黨—國家黨聯盟的反對。而就在剛剛過去的9月7日,自由黨領袖托尼·阿博特在大選中獲勝,成為澳大利亞第28位總理。澳大利亞未來的養老金制度改革或仍存變數。謝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