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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8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了于8日下發的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八項措施全力支持小微企業良性發展。
中國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曹遠征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此次(指導意見)最關注的是擴大對小微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多層次的資本市場會為小微企業增加多層次的融資渠道。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意見提到,“在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基礎上,將區域性股權市場納入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這被視為監管部門對地方股交所、區域性股交所的監管定調。
八項意見力挺小微企業
《意見》提出的八項指導意見具體包括:一是確保實現小微企業貸款增速和增量“兩個不低于”的目標;二是加快豐富和創新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方式;三是著力強化對小微企業的信息服務;四是積極發展小型金融機構;五是大力拓展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六是切實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七是加大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支持力度;八是全面營造良好的小微金融發展環境。
曹遠征認為,“支持小微企業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包括社會、金融機構、政府營造一個環境。現在小微企業融資是零散的、碎片的,如何形成一個體系對小微企業形成支撐,環境的變好無論是股本融資還是債務融資都相對容易,從而降低成本。”他還指出,“為了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就必須要有一個擔保體系,以使信貸資金能順暢地到達小微企業。”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曾指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核心,是信息不對稱。
而此次國務院就 “著力強化對小微企業的增信服務和信息服務”提出指導意見——積極搭建小微企業綜合信息共享平臺,整合信息資源。加快建立小微企業信用征集體系、評級發布制度和信息通報制度,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注重用好人才、技術等“軟信息”,建立針對小微企業的信用評審機制。
大力拓展直接融資渠道/
曹遠征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指導意見)最關注的是擴大對小微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小微企業之所以融資難,是由于沒有資本無法負債,因此增加資本是最重要的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會為小微企業增加多層次的融資渠道。在負債方面要有專門支持小微企業的負債業務的品種和金融機構。”
對此,在“大力拓展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渠道”的指導意見中,國務院強調,“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是解決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比例過低、渠道過窄的必由之路。”
《意見》指出,進一步優化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市場的制度安排,完善發行、定價、并購重組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適當放寬創業板市場對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的財務準入標準,盡快啟動上市小微企業再融資。建立完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稱“新三板”),加大產品創新力度,增加適合小微企業的融資品種。
進一步擴大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試點,逐步擴大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發行規模,在創業板、新三板、公司債、私募債等市場建立服務小微企業的小額、快速、靈活的融資機制。
專家建議證監會監管“四板”/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意見提到,在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基礎上,將區域性股權市場納入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促進小微企業改制、掛牌、定向轉讓股份和融資,支持證券公司通過區域性股權市場為小微企業提供掛牌公司推薦、股權代理買賣等服務。
據了解,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也稱“四板”)是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關于“四板”的法規主要是《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簡稱國務院38號文)以及證監會下發的《關于規范證券公司參與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的指導意見(試行)》。
國務院38號文對于四板市場的基本交易規則等做出某些禁止性規定。而關于場外市場的發展缺少統一規劃,使得“四板”市場的發展面臨很大的困惑。如何對其監管,一直是爭議頗多的問題。
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吳國鼎認為,“關于對‘四板’的監管,可以實行證監會統一監管體制下的以地方監管為主的多元監管體制。而現在證監會對于‘四板’市場幾乎沒有監管”。
他表示,雖然國家成立了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進行驗收,對于達到驗收標準的給予通過,但是這種驗收標準僅是限定“四板”市場不能做什么。至于四板市場具體的運行標準和準則,則沒用統一規定,況且還有些省份“四板”市場沒有經過驗收,但是仍然在運行,這都使各地“四板”市場的發展很不統一。“如果不進行規范,就容易造成各地資本市場的分割,甚至有發展無序,重蹈覆轍的可能。因此由證監會在宏觀上實行統一監管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