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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出租可罰5000至3萬元
《通知》要求房產中介及經紀人員不得為違反《通知》規定的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供服務,不得參與或者教唆他人參與違反本規定的租賃行為。
出租人違反出租房屋限制條件的,責令改正,情節嚴重者,可處5000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經紀人員從事房屋租賃經紀業務違反出租房屋限制條件的,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明確違反規約出租、轉租房屋并嚴重影響鄰居正常居住的,業委會可書面責成出租人終止租賃行為。
□釋疑
1
人均居住面積規定按已有兩標準制定
問:據統計2012年北京市人均住房面積已達29.26平米,為什么出租房屋人均面積標準設定為5平米?
市住建委:據統計2012年北京市人均住房面積已達29.26平米,從住房原始的設計承載力出發,按照《住宅設計規范》中“雙人臥室使用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單人臥室使用面積不小于6平方米”推算得出:臥室人均使用面積不低于5平方米。同時也參考了2011年《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設計指南》“單人臥室使用面積不小于5平方米”的規定。另外,上海市也規定“出租居住房屋,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5平方米”。
2
人均居住面積不含衛生間等輔助設施
問:為什么要按人均居住面積制定規則,而不是按使用面積或者建筑面積?
市住建委:根據《住宅設計規范》等文件規定,居住面積,指原始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使用面積,不包括廚房、衛生間、浴室、儲藏室以及各室之間走道等輔助設施面積。概括而言,就是指臥室和客廳的使用面積。使用面積,指房間實際能使用的面積,不包括墻、柱等結構構造的面積。建筑面積,是指建筑物各層平面面積的總和,也就是住宅建筑外墻勒腳以上外圍水平面測定的各層平面面積之和。建筑面積大于使用面積,使用面積大于居住面積。
3
根據不同群租性質各部門有舉報電話
問:多部門聯合治理,甚至還包括居委會和業委會,群眾想舉報群租行為,到底應該找哪個部門?
市住建委:從現有的做法來看,群租問題可以通過來信、電話、網絡等方式進行投訴舉報。本次出臺《通知》要求各區縣相關職能部門要將房屋租賃治理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公布投訴電話、受理部門。舉報人可根據群租行為的性質分別向房屋所在的物業、業委會、居委會、街道辦綜治部門、派出所、區房管局、區住建委反映。各部門將根據各自職責聯動執法和綜合治理。
4
新政征求意見一年超90%市民支持
問:新政策出臺前是否進行過調研?對于政策內容,市民是否支持?
市住建委: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等相關規定,市法制辦、市流管辦、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規劃委、市衛生局等部門深入調研,共同參與政策研究與制定,并于2011年9月形成《通知》草稿。
2012年5月,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相關部門就《通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各方面意見和建議131件,90.1%的市民對此通知總體持肯定態度。結合社會各方意見,《通知》做了多次修改與完善,經報請市政府同意后發布。
5
整套房出租租金不會高反會降低
問:新政對出租房個人居住面積進行規定,這是否會進一步推高房租?
北京房協秘書長陳志:新政策出臺并不必然推高房租。目前群租產生的原因,主要是業主委托中介租房,一些小中介將房屋隔斷出租,低價收房后高價租出,抬高了整套房的租金。所以對整套房的租金而言,禁止群租之后,租金不是推高反而是降低。
從承租人個體而言,因為新標準的出臺,個人承租的房間空間增加,個人承受的租金可能會上漲。但出臺這個新政策更多的是強調人身安全、居住舒適以及和諧的鄰里關系,租金只是政策需要考慮的其中一個方面,并且政府也正在加大公租房建設和收購,增加租賃房源。
群租問題是社會發展過程中的一個必然問題,世界各國在發展中都出現過“群租”住房現象,群租人口密度大,制造垃圾、噪音,混亂作息擾鄰,超負荷擠占其他購房業主的電梯、下水道、綠地等公共資源,政策的側重點在于保障居住的安全性,防止火災等安全隱患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