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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7月3日電(記者李麗輝)為了幫助資源枯竭型城市化解歷史包袱,加快推進資源枯竭城市轉型,2013年中央對地方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總規模為168億元,比上年增長5%。
轉移支付資金主要按照資源枯竭類型、非農業人口、所在省的財力狀況、該城市的財政困難程度等客觀因素進行公式化分配。享受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較多的地區分別是:黑龍江20.4億元、遼寧16.4億元、吉林15.27億元。接受補助的地方政府可統籌安排此項資金,重點用于生態環境治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保障等領域。
通過上述轉移支付政策的實施,阜新、撫順、伊春、石嘴山等典型資源枯竭城市政府積累多年的基礎設施欠賬得以彌補,沉積多年的歷史包袱得以化解,規劃多年的惠民工程得以實施,當地政府和企業加快經濟轉型的信心明顯增強,當地老百姓看到了走出困境的希望。
2007年中央財政設立了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經國務院批準,阜新、遼源、伊春、石嘴山、撫順、烏海、鐘祥、萬山區、井陘礦區等69個城市(縣、市轄區)分三批陸續納入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