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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高漲的樓市讓擴容房地產稅試點的呼聲也隨之高漲。此間接受采訪的業內人士認為,房產稅試點擴容有利于房地產市場長期制度建設,只有更加倚重市場手段,中國樓市才能走出“愈調愈漲”的怪圈。
國家統計局日前發布了4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住宅銷售價格統計數據,無論是同比還是環比,全國主要城市房地產市場成交量有所下降,但房價幾乎全線上漲,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價格環比上漲的城市分別為67個和66個。
業界普遍認為,中國現階段房地產市場是“多種病癥并發”,單憑房產稅、交易稅等某一稅收都難以達到功效,需通過房產稅、交易稅等稅收政策與疏導市場政策的交替實施、配套運用,“對癥下藥”才能實現中國房地產市場“藥到病除”。
2011年1月底,中國開始在上海、重慶啟動房產稅試點。上海主要針對新購房超過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稅率為0.4%、0.6%兩檔;重慶則偏重對存量、增量獨棟別墅以及新購高檔商品房征收,稅率為0.5%-1.2%。
據了解,兩地實行房產稅后,對遏制炒房投機、引導理性消費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兩地房價仍“穩中有升”。
在調控新政逐漸發力的同時,眾多學者及業內人士表示,“國五條”以及地方細則征稅的對象、范圍存在“一刀切”問題。
“樓市調控的初衷是遏制投機炒房,但目前廣大改善性需求、剛性需求也被囊括在內,成為征稅對象,各地細則普遍缺乏誠意。”中國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胡志剛說,只有通過征收房產稅來配合控制房價,才能幫助樓市實現“量跌價穩”。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廖英敏說,雖然房產稅對房價的打壓作用可能達不到部分人的預期,但對市場產生的影響將十分深遠:對以投資為主要目的的購房者形成威懾,逼迫其出售或出租閑置房產,保障市民基本的居住性需求;緩解地方政府部門建保障房的壓力,獲得間接收益。
復旦大學住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杰認為,房產稅究其本質屬于財產性稅收,是對現行比較單一的稅制進行補充與完善。通過房產稅的調節,一方面可縮小現階段過大的貧富差距,另一方面也可增加地方稅源,緩解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
陳杰說,在房地產調控過程中過度的行政化調控只是權宜之計,隨著改革的逐步深化,行政調控將逐漸淡出,而房產稅試點的擴容無疑將有利于房地產市場長期制度建設。
廖英敏認為,房產稅征收力度不可因過猛而傷及合理投資,需通過因地制宜的差別化來進行“疏”與“堵”的結合。目前應注重將房產稅制植入市場體系,注重房產稅在稅制結構中的長遠功能和作用,建立起一個全面完善的稅收體系。
胡志剛則建議,在房產稅政策出臺之前,一方面有關部門要緊鑼密鼓地制定房地產稅制的長遠規劃和明年起步的實施方案,眼下先完成稅收的立法工作;另一方面對外繼續宣傳詮釋房地產稅制的遠景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