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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水利部的消息,繼2012年底國務院批復長江、遼河流域綜合規劃后,國務院日前批復了黃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太湖流域綜合規劃。至此,七大流域綜合規劃(修編)全部得到國務院批復。
七大流域綜合規劃分別研究制定了2020年、2030年完善流域防洪減災、水資源綜合利用、水資源與水生態環境保護、流域綜合管理四大體系的目標和任務。此外,規劃突出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確定了流域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規劃意見。
我國曾于上世紀50年代、80年代分別開展了流域綜合規劃編制工作,隨著近年來流域經濟社會發展逐步形成新的格局,水情工情和河流自然狀況發生了顯著變化,全面加強流域綜合管理的要求越來越迫切。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水利部會同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等10個部門,組織流域管理機構、有關地方、科研技術單位和各方面專家,在開展大量的現狀調查評價、總體規劃、專業規劃、專題研究等基礎上,全面完成了七大江河流域綜合規劃修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