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北京市交通委運輸局日前表示,在停車設施建設到位的前提下,以后買車可要求提供可以停車的證明,以緩解停車難。相關官員認為這是一個發展的趨勢。憑停車證明購車果真是未來發展趨勢,此舉究竟可不可行?網友們對此觀點不一。
“憑證購車”擋不住剛需
正如網友所說,“停車位是城市必備的市政配套設施,不應是汽車的附屬物,怎么能和汽車捆綁銷售?難道市民買房前還得買塊地?”憑證購車,實際上是另一種形式的汽車限購令。表面上看,政府從數量上控制了私家車增長。但客觀上,也剝奪部分人改善出行質量、選擇出行方式的自由權利。
買車先買車位,提高買車成本與難度,對緩解交通擁堵、節約社會資源有利,但問題就這么簡單嗎?買車上牌是公民的權利,政府部門不能給公民車輛上牌附加先買停車位的義務。無端將汽車消費與車位消費強制捆綁在一起,從法律角度看,也缺乏依據。
換個角度看,如果城市公共交通不能滿足群眾需求,如果廣大市民的客觀感受是“有車”比“無車”好處多得多,政府運用經濟杠桿控制私車市場需求,不僅違反市場規律,也未必管用。
真正解決交通擁堵難題,需要建立長效治理機制,在擁堵的根源上做文章。這一方面依賴于城市堅持公交優先的管理理念,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服務質量與舒適度,降低公交票價,讓民眾切實感受到其經濟實惠、效率高的優點。另一方面,城市應該重視自行車族與步行者的權利,讓人切實感受到綠色出行的樂趣,才是上策。 齊魯網 葉祝頤
須警惕由此引發“炒車位”
從道理上來說,憑停車證明購車是可行的。一方面可防止城市汽車泛濫,起到限購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合理配置資源,以防汽車隨意停放侵占道路、綠地等公共空間。但是,實行憑停車證明購車,既要避免多重限制,也要防止副作用。
眾所周知,一些城市已經采取了公開搖號、競拍車牌等汽車限購措施。而隨著汽車增長越來越多,還會有更多城市跟風效仿限購。那么,新政一旦實施,是將取代前兩種形式,還是三種措施并存?
如果實行憑停車證明購車,理應取消公開搖號和競拍車牌。如果多種措施同時實行,對市民購車限制太多,恐怕很多人會不滿。現代城市管理,政府應多采用稅收等經濟調控手段或者法律手段,少一些行政限制性手段。
尤其令人擔憂的是,憑證購車很可能會引發炒車位。盡管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停車設施建設到位的前提下”才實行憑停車證明購車,但坦率地說,恐怕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都很難把停車設施建設到位。因為汽車在持續增長,而停車設施建設則受到城市空間、建設資金、效率等多方面制約。
以北京為例,盡管在年底前,城六區將再增9175個居住區停車位,再加上在建的、原有的停車位,總數也不少。但這也難與汽車數量、汽車增長相匹配。而在鄭州,據報道僅市區機動車保有量已達100多萬輛,但停車位只有12.6萬多個。
在停車位供應不足情況下,現在又透露憑停車證明購車是趨勢,很可能引發“炒車位”現象。不排除車位像房產一樣被炒得火爆,成為投資者眼里另一種“香餑餑”。如此一來,停車位問題又可能像房地產問題一樣,影響到民生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