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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張龍和父親在報攤前對銀行巨額還款一籌莫展。記者楊濤攝
2000元怎么“滾”成2.3萬元
張龍透支2000元后,每月的滯納金應為他最低還款額的10%,一開始每月滯納金僅有幾十元,累計的滯納金被計入下月應還款項,下個月最低還款額自然上升,滯納金也隨之上漲。46個月間,張龍沒有一次還款記錄,最終他每月的滯納金漲到了銀行“封頂價”——500元。記者從銀行打出的單據看到,從2011年5月開始,張龍每月的滯納金就已達到了500元,46個月的時間,僅滯納金就超過了1.6萬元。
另外,張龍透支的2000元被按每天萬分之五來計算利息,如果一直不還款,上個月的罰息金額會累計到下個月,也會被算作本金計算利息。稍加計算可知,張龍第一個月的罰息金僅為30元,然而,截止到今年10月1日,罰息已經漲到了337元。
罰息加上滯納金,使得46個月間,張龍從欠銀行2000元變為了欠銀行2.3萬元,翻了11倍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