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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立萍
美初裁向中國風電商征最高72.69%反傾銷稅
對此,蕭函也表示,一旦反傾銷成立,多數中國風電設備制造企業會選擇退出美國市場,這會加劇中美兩國貿易爭端,可能會引起新一輪的貿易大戰
在對中國光伏企業的“雙反”調查還未有最終定論時,美國又對中國風電產品——風電塔做出征收反傾銷稅最高72.69%的初裁決定。雖然中國相關企業表示由于該產品對美出口量很小,立案對企業的影響也有限,因此更擔心一旦“雙反”成立,美國會將“雙反”調查延伸到風電塔之外的產品。
商務部昨天發布預警提示,稱美國商務部于2012年7月27日公布對華應用級風塔雙反案的傾銷初裁結果,中國強制應訴企業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和天順風能公司的傾銷稅率分別為30.93%和20.85%,重山風力設備公司、國電聯合動力技術保定有限公司和華銳風電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企業適用26.25%的傾銷稅率,其他中國企業的傾銷稅率為72.69%。據美方統計數據,2011年我國涉案產品對美出口金額為2.22億美元。
據了解,風電塔架是風電場建設必需的關鍵部件,約占據整個風力發電機組價格的20%。
對此,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蕭函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如此高的稅率將會對中國風電設備制造企業造成嚴重沖擊。“受高額關稅影響,對美風電設備價格或上調30%,風電設備成本增加一半以上,多數風電產品將喪失競爭力,風電企業盈利能力嚴重下降,企業在美市場份額會大幅縮減甚至歸零,生存狀況令人堪憂。”
涉案企業天順風能也表示,公司在美國商務部公布的調查期(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內,向美國出口的應用級風塔產品銷售收入為36391萬元,約占公司年度營業收入的38.64%。“美國本次反傾銷的初裁結果對公司已經簽訂出口美國訂單的執行沒有影響,但對后續公司對美國市場的出口訂單的承接會帶來不利影響。”
對于美國商務部的上述決定,中國風電塔產業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同時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也代表相關企業做出聲明:一方面,近年來中國風電產業對美出口穩步增長,其外部原因是美國市場需求不斷增加的帶動;另一方面,美國未承認我國市場經濟地位,卻在本案中選取烏克蘭作為替代國計算出口產品正常價值,被人為“計算”出高額反傾銷稅等。
此外,機電商會及天順風能都表示,將積極提交法律抗辯,做好本案終裁應訴和終裁行業損害抗辯工作。天順風能則表示將進一步加大對其他國際市場及國內市場的開拓力度,以減少本次美國雙反對公司經營業務的影響。
2011年12月29日,美國風塔貿易聯盟向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起申請,要求對來自中國和越南的輸美應用級風塔產品啟動反傾銷、反補貼的“雙反”調查。此前,美國商務部在本案反補貼初裁中已決定征收13.74%~26%的臨時反補貼稅。至此,我國涉案企業反傾銷、反補貼初裁合并稅率高達34.59%~98.69%。
而實際上,中國向美國出口的風電塔量并不多,因此對中國風電塔制造企業的影響比較有限。不過,中國風電企業更擔心因風電塔“雙反”調查而引起的“連鎖反應”。
金風科技總裁助理王永向本報介紹,“雖然該事件對中國風電企業的影響不會太大,但我們認為這一政策代表了美國的一個態度,言外之意,美國將來可能會延伸到對塔架之外的產品進行‘雙反’調查,這也是企業目前更為關注的。”
對此,蕭函也表示,一旦反傾銷成立,多數中國風電設備制造企業會選擇退出美國市場,這會加劇中美兩國貿易爭端,可能會引起新一輪的貿易大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