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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記者 鐘嘯 實習生 吳丹
隨著歐盟再次催交碳排放數據,整個“碳戰”硝煙再起。不過,記者昨日致電東航、南航相關負責人,他們均表示,“我們會嚴格遵守民航局的規定,堅決不參與歐盟ETS。”中歐雙方的拉鋸戰仍在繼續。
中國航空運輸協會(以下簡稱“中航協”)秘書長魏振中也反復向記者表示:“我們反對參與歐盟溫室氣體排放交易體系(ETS)的立場沒有改變,民航局方面也在研究包括反制在內的措施。”
碳排數據之爭眼看就將成為整個碳戰的導火索。
高調點名中印航企 歐盟通報“碳排數據”拖欠
“我們已經收到了1200多份的碳排數據,但是中國和印度共計10家航空公司未能在規定的3月31日前提交2011年的碳排放數據。”歐盟氣候行動專員康妮·赫澤高日前的公開點名,讓航空業內的“碳恐懼”再次擺上了桌面。
據她表示,截至3月31日,歐盟已收到1200多份碳排放數據,分別由歐洲和其他地區航空公司提交。“出入歐盟境內的8家中國航空公司和2家印度航空公司還沒有提交碳排放數據。這些航空占比不到1%,占航空業碳排放量不到3%。”
歐盟于2008年11月通過法案,將國際航空納入歐盟ETS,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法案,所有在歐盟境內飛行的航空公司碳排放量都將受限。歐盟為各國航空公司提供一定的免費碳排放額度,超出部分必須由航空公司掏錢購買。
而按照歐盟ETS的實施進度,今年主要是對航空公司在歐盟境內機場起降的碳排放進行監測,正式收費將從2013年開始。根據相關規定,在今年3月31日前,所有在歐盟境內起降的航空公司必須向歐盟提交其2011年的碳排放數據。我國執行飛歐洲航線的中國國航、南方航空、東方航空、海南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也包括在內。
但在今年2月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曾向各航空公司發出行政指令,規定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禁止中國境內各運輸航空公司參與歐盟排放交易體系。
這場拉鋸戰就此陷入“膠著”狀態。有業內人士擔憂,此次歐盟的高調點名或意味著一次示威,下一步的對抗很可能將“升級”,歐盟或許會啟動相應的懲罰措施。
冷對歐盟緊逼 碳戰再陷多方博弈
“歐盟此次發布ETS的消息涉及中印航空企業不假,但是我并沒有看到關于對方將啟動懲罰措施的報道。”在中國民航管理干部學院副教授鄒建軍看來,問題并沒有那么嚴重。而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起淮也表示:“雖然歐盟單邊征收航空碳稅的做法在立法程序上存在瑕疵,但畢竟是歐盟的法案,歐盟對不遵守其規定的企業作出懲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不過,中方的立場也并未動搖。“我們反對參與歐盟ETS的立場沒有改變,民航局方面也在研究包括反制在內的措施。”中航協秘書長魏振中此前就反復向記者表示。而中航協副秘書長柴海波昨日在接受南方日報記者采訪時也表示,中國的態度一直很堅定。“歐盟單邊征收航空碳稅的行為違反了國際公約。在國際碳排放問題上,我們堅持只有通過多邊平等協商談判才能解決問題。”柴海波坦言,國際民用航空組織(以下簡稱“ICAO”)此前提出四種歐盟碳稅替代性方案的做法就是一種多國平等協商的表現,中方接受這樣的協商。
記者隨后致電東航、南航相關負責人,他們均表示嚴格遵守民航局的規定,堅決不參與歐盟ETS。
眼看“碳戰”一觸即發,不過業內也傳出了許多不同的聲音。英國廣播公司在15日就在報道中指出,歐盟要求3月份提交的碳排放數據報告實質為一次 “排練”,它是為2013年3月歐盟實際征收航空碳排放稅所作的一次提前演練。
北京大學國際組織研究中心主任張海濱也向媒體表示,歐盟將提交碳排放數據的期限延長到6月中旬,說明歐盟在推行碳排放交易體系時面臨一定壓力。“就算向歐盟提交了碳排放數據的航空公司,也并不一定就贊同歐盟ETS,到明年真正收費時仍然可以拒交碳稅。”
記者昨日查閱歐盟官方網站上相關文件,也發現歐盟方面深陷債務危機困境,在推進碳排放交易體系上可算有心無力。這恐怕就將令這場“碳戰”陷入一場多元的政治博弈之中,誠如此前多家航企在回應記者采訪時的表態,“這恐怕都是國家間的博弈了,超過了我們行業層面可以討論的范圍。”
而聯合國下屬機構——ICAO所引領的這場調節也難有起色。該機構曾在2011年底就歐盟碳稅嚴重擾亂國際航空運輸秩序一事表態,將加快尋求全球行動方案。今年3月,ICAO理事長岡薩雷斯提出了四種可能替代歐盟航空碳稅的方案,包括強制抵消航空公司碳排放、帶有一定創收機制的強制抵消,以及兩項限制排放及貿易體系,一項是所有碳排放都可以進行交易,另一項是以初始排放為基準的增減量才可以交易。但由于各國對“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存在認同差異,ICAO牽頭的這場國際談判可能也會像氣候談判一樣陷入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