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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3月27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日前發布關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意見指出,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全面負起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決克服推諉扯皮的現象,真誠傾聽民意,不回避矛盾和問題,并強化考核和行政問責,嚴肅責任追究。
國務院關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全文如下: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中央關于2012年工作部署和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為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期目標,現就《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重點工作提出部門分工意見如下:
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一)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保持適度的財政赤字和國債規模。今年擬安排財政赤字8000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赤字5500億元,代發地方債2500億元。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突出重點,加大對教育、文化、醫療衛生、就業、社會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的投入,加大對“三農”、欠發達地區、科技創新和節能環保、水利、地質找礦等的支持。嚴格控制“三公經費”,大力精簡會議和文件,深化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進一步降低行政成本。繼續控制樓堂館所建設規模和標準,壓縮大型運動會場館建設投入。全面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和重點資金的審計。實施結構性減稅。認真落實和完善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繼續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進行清理、整合和規范。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和風險防范。繼續妥善處理存量債務。進一步清理規范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堅決禁止各級政府以各種形式違規擔保、承諾。嚴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債務,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分類納入預算管理。(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審計署、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國管局等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或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二)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按照總量適度、審慎靈活的要求,兼顧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保持物價穩定和防范金融風險。綜合運用各種貨幣政策工具,調節好貨幣信貸供求,保持社會融資規模合理增長。廣義貨幣預期增長14%。優化信貸結構,支持國家重點在建、續建項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加強對符合產業政策、有市場需求的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切實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繼續嚴格控制對高耗能、高污染和產能過剩行業的貸款。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增強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彈性,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大力發展外匯市場,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多的匯率避險工具,管好用好外匯儲備。建立健全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和監管協調機制,增強抵御風險能力。加強跨境資本流動監控。規范各類借貸行為,引導民間融資健康發展。(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金融監管機構、環境保護部、審計署等負責)
(三)著力擴大消費需求。加快構建擴大消費的長效機制。大力調整收入分配格局,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提高居民消費能力。完善鼓勵居民消費政策。大力發展社會化養老、家政、物業、醫療保健等服務業。鼓勵文化、旅游、健身等消費,落實好帶薪休假制度。積極發展網絡購物等新型消費業態。支持引導環保建材、節水潔具、節能汽車等綠色消費。擴大消費信貸。加強城鄉流通體系和道路、停車場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改善消費環境,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民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衛生部、人民銀行、交通運輸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銀監會、體育總局、旅游局、全國老齡辦等負責)
(四)不斷優化投資結構。保持投資穩定增長,促進投資和消費良性互動。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出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實施細則。加強政府投資對結構調整的引領作用,優先保證重點在建、續建項目,有序推進國家重大項目開工建設。把好土地、信貸、節能、環保、安全、質量等準入和審核關,加強對重大項目特別是政府和國有投資項目的監管、督查,提高投資質量和效益。(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審計署、質檢總局、安全監管總局、監察部、銀監會、統計局、能源局等負責)
二、保持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
(五)搞好價格調控,防止物價反彈。增加生產、保障供給。繼續把抑制食品價格過快上漲作為穩定物價的重點。落實好“米袋子”省長負責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保障主要農產品供給。大中城市要有合理的菜地保有量,穩定和提高本地應季蔬菜自給水平,同周邊地區和優勢產區協作建設“菜籃子”產品基地。加強重要商品產運銷銜接,完善政府儲備和商業儲備體系,做好主要農產品收儲和投放,增強市場調控能力。搞活流通、降低成本。嚴格執行蔬菜等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認真落實對農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社區平價菜店等的扶持政策,鼓勵城市連鎖超市、高校、大型企業、社區與農產品流通企業、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對接,減少流通環節,增加零售網點,充分發揮流通主渠道作用。深化流通體制改革。擴大物流企業營業稅差額納稅試點范圍,完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稅收政策。調整完善部分農產品批發、零售增值稅政策,推動流通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加強監管、規范秩序。重點加強對食品、藥品價格和醫療、通信、教育等服務收費的監督檢查,堅決治理交通運輸領域亂收費亂罰款,糾正大型零售商業企業違規收費行為,嚴厲查處發布虛假信息、囤積居奇、操縱價格、惡意炒作等違法行為。把握好輿論導向,正確引導社會預期。(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人民銀行、農業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衛生部、稅務總局、統計局等負責)
三、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
(六)穩定發展農業生產,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繼續開展糧食穩定增產行動,穩定糧食種植面積,著力提高單產。引導農民調整結構,擴大緊缺、優質農產品生產,支持蔬菜、肉蛋奶、水產品等生產。農業補貼繼續增加總量,提高標準,擴大范圍,完善機制,新增補貼重點向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各種生產服務組織傾斜。繼續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今年小麥、稻谷最低收購價平均每50公斤分別提高7.4元和16元。健全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增加糧油、生豬等重要農產品生產大縣獎勵補助資金。實施新10年農村扶貧開發綱要,按照新的國家扶貧標準,全面做好扶貧開發工作,加大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扶貧開發力度,讓扶貧對象更多地分享改革發展成果。(農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科技部、扶貧辦、林業局、糧食局等負責)
(七)加快農業科技進步。大力推動農業科技創新,加大對良種繁育、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安全等關鍵技術研發和應用的支持力度。加快推進基層農技推廣服務體系改革和建設,健全鄉鎮或區域性農業公共服務機構。完善農業技術補貼制度,促進先進適用農業技術到田到戶。建好現代農業示范區,推進高產創建和標準化創建。加快農業機械化步伐。(農業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央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中科院、林業局、糧食局等負責)
(八)加強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今年中央財政用于“三農”的投入安排12287億元。搞好灌區配套改造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大力發展節水農業,加大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力度,大規模建設旱澇保收高標準基本農田。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和山洪地質災害綜合防治。加強農村水電路氣以及文化體育等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農村環境治理,加快農村危房改造,繼續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民政部、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能源局、文化部、環境保護部、林業局、氣象局、糧食局等負責)
(九)深化農村改革。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不動搖。認真搞好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嚴格保護耕地。制定出臺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扶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產業化龍頭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農業保險,提高農業產業化、組織化程度。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推進國有農場、林場體制改革,繼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農業部、國土資源部、法制辦、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林業局、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小組等負責)
四、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十)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健康發展。建立促進新能源利用的機制,加強統籌規劃、項目配套、政策引導,擴大國內需求,防止太陽能、風電設備制造能力的盲目擴張。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加強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三網融合取得實質性進展。大力發展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新材料等產業。擴大技改專項資金規模,促進傳統產業改造升級。以汽車、鋼鐵、造船、水泥等行業為重點,控制增量,優化存量,推動企業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和規模效益。落實并完善促進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政策,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激發科技型小型微型企業發展活力。實施有利于服務業發展的財稅、金融政策,支持社會資本進入服務業,促進服務業發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審計署、海關總署、國資委、稅務總局、質檢總局、廣電總局、金融監管機構、電監會、能源局、監察部等負責)
(十一)推進節能減排和生態環境保護。抓緊制定出臺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方案,加快理順能源價格體系。突出抓好工業、交通、建筑、公共機構、居民生活等重點領域和千家重點耗能企業節能減排,進一步淘汰落后產能。加強用能管理,發展智能電網和分布式能源,實施節能發電調度、合同能源管理、政府節能采購等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優化能源結構,推動傳統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安全高效發展核電,積極發展水電,加快頁巖氣勘查、開發攻關,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加強能源通道建設。深入貫徹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開展節能認證和能效標識監督檢查,鼓勵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資源綜合利用,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強環境保護,著力解決重金屬、飲用水源、大氣、土壤、海洋污染等關系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努力減少農業面源污染。嚴格監管危險化學品。今年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和省會城市開展細顆粒物(PM2.5)等項目監測,2015年覆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推進生態建設,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促進生態保護和修復,加強草原生態建設,大力開展植樹造林,推進荒漠化、石漠化、坡耕地治理,嚴格保護江河源、濕地、湖泊等重要生態功能區。加強適應氣候變化特別是應對極端氣候事件能力建設,提高防災減災能力。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和公平原則,建設性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國際談判進程。(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能源局、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農業部、科技部、外交部、電監會、林業局、國管局、氣象局、海洋局等負責)
(十二)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規劃,充分發揮各地特色和優勢,進一步提高區域發展的協調性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認真落實西部大開發新10年的政策措施,加大實施中部地區崛起戰略的力度,加快推進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積極支持東部地區轉型發展、在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的扶持力度。更好地發揮經濟特區、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在改革開放中先行先試的重要作用。制定和實施海洋發展戰略,促進海洋經濟發展。加強和完善跨區域合作機制,消除市場壁壘,促進要素流動,引導產業有序轉移,推動區域經濟良性互動、協調發展。(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扶貧辦、國家民委、質檢總局、海洋局等負責)
(十三)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遵循城市發展規律,從各地實際出發,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根據資源環境和人口承載能力,優化全國生產力布局,形成合理的城鎮體系和與國土規模、資源分布、發展潛力相適應的人口布局。各類城市都要夯實經濟基礎,創造就業機會,完善基礎設施,改善人居環境,加強管理服務,提升城鎮化質量和水平。更加注重把在城鎮穩定就業和居住的農民工有序轉變為城鎮居民;放寬中小城市落戶條件,合理引導人口流向,讓更多農村富余勞動力就近轉移就業。加強對農民工的人文關懷和服務,著力解決農民工在就業服務、社會保障、子女入園上學、住房租購等方面的實際問題,逐步將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到農民工。關愛留守兒童、留守婦女和留守老人。讓農民無論進城還是留鄉,都能安居樂業、幸福生活。(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財政部、公安部、農業部、教育部、民政部、衛生部、全國老齡辦等負責)
五、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
(十四)堅持優先發展教育。中央財政已按全國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的4%編制預算,地方財政要相應安排,確保實現這一目標。教育經費要突出保障重點,加強薄弱環節,提高使用效益。(財政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負責)
(十五)深入推進教育體制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大力實施素質教育,逐步解決考試招生、教育教學等方面的突出問題。推進學校民主管理,逐步形成制度。(教育部牽頭。只明確一個部門的,其他有關部門配合,不一一列出,下同)
(十六)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資源配置要向中西部、農村、邊遠、民族地區和城市薄弱學校傾斜。繼續花大氣力推動解決擇校、入園等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農村中小學布局要因地制宜,處理好提高教育質量和方便孩子們就近上學的關系。辦好農村寄宿學校,實施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加強校車和校園安全管理,確保孩子們的人身安全。(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負責)
(十七)促進各級各類教育科學發展。加強學前教育、繼續教育和特殊教育,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辦好民族教育。高等教育要與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戰略需要緊密結合,提高教育質量和創新能力。完善國家助學制度,逐步將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覆蓋到所有農村學生,擴大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范圍。大力發展民辦教育,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各級各類教育領域。(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民委、中國殘聯、民政部負責)
(十八)大力推進科技創新。加強國家創新體系建設。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促進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支持企業加強研發中心建設,承擔國家和地區重大科技項目。引導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的科研力量為企業技術創新服務,更好地實現產學研有機結合,提高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水平。推動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提高原始創新能力。完善科技評價和獎勵制度。倡導學術誠信,鼓勵獨立思考,保障學術自由,弘揚科學精神。堅定不移地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科技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資委、知識產權局、中科院、國防科工局等負責)
(十九)全面加強人才工作。深化人才體制改革,大力培養造就高水平創新創業人才、青年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高層次人才。完善人才培養、任用、評價、激勵機制。努力營造人才輩出、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良好社會環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國資委、僑辦等負責)
六、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堅持就業優先戰略,繼續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重點扶持就業容量大的服務業、創新型科技企業和小型微型企業,創造更多就業崗位。鼓勵以創業帶動就業。抓好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和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加強退役軍人技能培訓與就業安置工作。鼓勵高校畢業生投身農村、基層、中西部地區建設。加強職業培訓和公共就業服務工作。加快建立健全統一規范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加強對勞務派遣的規范管理,開展勞動關系爭議排查,加強勞動監察和調解仲裁,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農業部等負責)
(二十一)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今年年底前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擴大各項社會保險覆蓋面。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加強各項社會保障制度銜接。多渠道增加社會保障基金,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監管,實現保值增值。加強社保服務能力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各類社保經辦機構進行整合歸并,有些服務可委托銀行、商業保險機構代辦。加快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發放。(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民政部、衛生部、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社保基金會等負責)
(二十二)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體系。加強城鄉低保和社會救助工作,加快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和慈善事業。進一步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積極發展老齡事業,加快建設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民政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殘聯、全國老齡辦負責)
(二十三)加快健全全民醫保體系。鞏固擴大基本醫保覆蓋面,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和管理服務水平。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全面推開尿毒癥等8類大病保障,將肺癌等12類大病納入保障和救助試點范圍。(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民政部負責)
(二十四)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實行醫藥分開、管辦分開,破除以藥補醫機制。鼓勵引導社會資本辦醫,加快形成對外開放的多元辦醫格局。充分調動醫務工作者積極性,建立和諧的醫患關系。(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食品藥品監管局、中醫藥局、中央編辦負責)
(二十五)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預防控制嚴重威脅群眾健康的重大傳染病、慢性病、職業病。加強藥品安全工作。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扶持和促進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衛生部、食品藥品監管局、中醫藥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二十六)全面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繼續穩定低生育水平,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提高出生人口質量。加快實現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全覆蓋,將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試點范圍擴大到60%的縣(市、區)。提高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特殊扶助標準。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做好婦女兒童工作,擴大農村婦女宮頸癌、乳腺癌免費檢查覆蓋面,提高婦女兒童發展和權益保障水平。(人口計生委、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公安部、國務院婦兒工委、民政部負責)
(二十七)繼續搞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嚴格執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機、投資性需求的政策措施,進一步鞏固調控成果,促進房價合理回歸。繼續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基本建成500萬套,新開工700萬套以上。抓緊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給。加快建設城鎮住房信息系統,改革房地產稅收制度,促進房地產市場長期平穩健康發展。(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監察部、民政部、公安部、人民銀行、審計署、稅務總局、統計局、林業局、銀監會等負責)
(二十八)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加強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強化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提高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自治能力。發揮社會組織在社會管理中的積極作用。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推動實行居住證制度,為流動人口提供更好服務。以信息共享、互聯互通為重點,加快建設國家電子政務網。大力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建設,構建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加強和改進互聯網管理,營造健康的網絡環境。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加強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嚴密防范和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民政部、公安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司法部、法制辦、新聞辦、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聞出版總署、海關總署等負責)
(二十九)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體系,完善應急預案管理,推進應急產業發展。加強風險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報告和共享、社會動員等應急機制建設,推進應急處置突擊力量建設和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推進國家應急平臺體系建設,指導推動基層應急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應急管理水平。(國務院辦公廳牽頭)
(三十)加強安全生產、食品監管和知識產權保護。實施安全發展戰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大力宣傳落實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及其部門監管責任,持續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切實抓好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強化安全教育培訓,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增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深入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動。(安全監管總局、食品安全辦、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衛生部、監察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電監會、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知識產權局、新聞出版總署負責)
(三十一)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深入推進領導干部接訪下訪,力求將信訪問題解決在當地和基層。采取綜合措施,集中精力化解信訪積案。健全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機制,進一步暢通和拓寬訴求表達渠道,依法規范信訪秩序。加大從政策層面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力度,推進群體性利益訴求矛盾解決。(信訪局、發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資委等負責)
七、促進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三十二)大力發展文化、體育事業。提供優質豐富的文化產品,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教育,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努力形成知榮辱、講正氣、守誠信、作奉獻、促和諧的良好風尚。大力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以農村和中西部地區為重點,加強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推動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積極發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學藝術和檔案事業。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繼續推動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深入開展對外人文交流,促進中外文化相互借鑒。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增強人民體質,促進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協調發展。(文化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體育總局、社科院、文物局、教育部、檔案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科技部、僑辦負責)
八、深入推進重點領域改革
(三十三)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完善分稅制,健全轉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穩步推進地方財政預算、決算公開。深化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及國債管理制度改革。健全消費稅制度。全面深化資源稅改革,擴大從價計征范圍。(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等負責)
(三十四)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深入推進國有控股大型金融機構改革,規范發展小型金融機構,健全服務小型微型企業和“三農”的體制機制。推動實施銀行業新監管標準。推進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深化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健全完善新股發行制度和退市制度,強化投資者回報和權益保護。積極發展債券市場。推進保險業改革發展。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穩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擴大人民幣在跨境貿易和投資中的使用。(人民銀行、金融監管機構、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負責)
(三十五)推動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深入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完善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機制。研究推進鐵路、電力等行業改革。完善和落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打破壟斷,放寬準入,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電信、教育、醫療等領域,營造各類所有制經濟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的環境。(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資委、財政部、鐵道部、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金融監管機構、電監會、教育部、衛生部、能源局等負責)
(三十六)深化價格改革。穩妥推進電價改革,實施居民階梯電價改革方案,完善水電、核電及可再生能源定價機制。逐步理順煤電價格關系。完善成品油價格改革,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和調整各地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開展碳排放和排污權交易試點。(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電監會、能源局等負責)
(三十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抓緊制定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資制度,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穩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創造條件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建立公共資源出讓收益的全民共享機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嚴格規范國有企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薪酬管理,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促進機會公平。規范收入分配秩序,有效保護合法收入,堅決取締非法收入,盡快扭轉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國資委、稅務總局、統計局等負責)
(三十八)積極穩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科學劃分事業單位類別,分類指導、分業推進、分級組織、分步實施,深化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人事、收入分配、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中央編辦、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負責)
(三十九)加快推進政府改革。擴大社會主義民主,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全面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尊重和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嚴格依法行政,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粗暴執法、瀆職失職和執法腐敗等行為。加強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扎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各項長期性、基礎性工作,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嚴格依法設定、實施、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事項。嚴禁領導干部插手政府采購、工程招標、土地礦業權拍賣等經濟活動。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加強行政監督、民主監督、輿論監督。堅決查處各類違紀違法案件,嚴厲懲治腐敗分子。(監察部、法制辦、審計署等負責)
九、努力提高對外開放的質量和水平
(四十)適應新形勢,創新對外經濟工作。轉變對外經濟發展方式,提升開放型經濟水平,形成開放型經濟新格局。(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四十一)保持對外貿易穩定發展。保持外貿政策基本穩定。穩定出口退稅政策,擴大貿易融資和信用保險,改進海關、質檢、外匯等方面的監管和服務,幫助企業克服訂單不足、成本升高、摩擦增多等多重困難和壓力。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深入實施科技興貿、以質取勝和市場多元化戰略,支持企業培育自主品牌、營銷網絡和研發中心,引導加工貿易向產業鏈高端延伸、向中西部轉移。鞏固美日歐傳統市場,開拓新興市場。穩定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擴大高技術、高附加值產品出口,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出口。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承接服務外包。制定加強進口、促進貿易平衡的指導意見,完善進口政策,搭建更多的進口促進平臺,推動進出口平衡發展。(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質檢總局、外匯局等負責)
(四十二)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堅持積極有效利用外資的方針,更加注重優化結構和提高質量。實施新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引導外資更多投向先進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節能環保產業、現代服務業和中西部地區。(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四十三)實施“走出去”戰略。加強宏觀指導,強化政策支持,簡化審批手續,健全服務保障。引導各類所有制企業有序開展境外能源、原材料、農業、制造業、服務業、基礎設施等領域投資合作和跨國并購。(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創新境外經貿合作區發展模式,支持“走出去”的企業相互協同、集群發展。規范發展對外勞務合作。放寬居民境外投資限制。加強對外投資風險管理,維護我境外企業人員和資產安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四十四)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和區域合作。努力保持與發達國家經貿關系穩定發展,全面深化與發展中國家的互利合作。繼續推進自貿區建設和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積極參與二十國集團等全球經濟治理機制建設,加強與主要經濟體宏觀經濟政策協調,反對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繼續在多哈回合談判、國際金融體系改革中發揮建設性作用。(商務部、外交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海關總署、質檢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十、加強民族、宗教、國防、港澳臺僑、外交工作
(四十五)進一步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實施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推進興邊富民行動和發展少數民族事業規劃。堅定不移地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認真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維護宗教團體、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他們在促進經濟發展、文化繁榮、社會和諧中的積極作用。(國家民委、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扶貧辦、宗教局、僑辦負責)
(四十六)繼續加強僑務工作。全面貫徹黨的僑務政策,維護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支持他們積極參與祖國現代化建設與和平統一大業。(僑辦、外交部負責)
(四十七)積極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加快全面建設現代后勤步伐。大力提高國防科技和武器裝備自主創新能力。全面建設現代化武裝警察力量,加強國防動員和后備力量建設,增強反恐維穩、處置突發事件、搶險救災的能力。堅持軍民結合、寓軍于民,走中國特色軍民融合式發展路子。鞏固發展軍政軍民團結。(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國防科工局、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委軍隊保障社會化工作領導小組、全國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四十八)全力支持香港、澳門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進民主。支持特區政府積極應對國際經濟風險挑戰,維護經濟金融穩定和長期繁榮發展。銜接和落實好支持港澳經濟社會發展的系列政策措施,大幅提升內地對港澳服務貿易開放水平,加快推進港珠澳大橋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對接,深化合作,支持港澳參與國際和區域經濟合作。支持香港鞏固和提升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地位,建設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支持澳門建設世界旅游休閑中心,推進橫琴新區建設,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港澳辦、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旅游局、鐵道部、海關總署等負責)
(四十九)拓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新局面。繼續堅持中央對臺工作的大政方針,增強兩岸關系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和民意基礎。全面深化經濟金融合作,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后續商談取得新進展。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積極擴大各界往來,開展文化、教育等交流,使兩岸同胞聯系更緊密,感情更貼近,利益更融合。(臺辦、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商務部、文化部、人民銀行、民政部等負責)
(五十)繼續推進全方位外交。繼續深化同周邊國家的睦鄰友好關系,積極參與周邊各種合作機制,推動區域合作深入發展,共同營造和平穩定、平等互信、合作共贏的地區環境。與廣大發展中國家加強團結合作,深化傳統友誼,擴大互利合作,推動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維護發展中國家的正當權益和共同利益。加強與各大國的戰略對話,增進戰略互信,拓展合作領域,推進相互關系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積極參與多邊事務和全球治理,推動國際秩序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外交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今年是“十二五”時期承前啟后的重要一年,也是本屆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貫徹落實《政府工作報告》,做好政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各部門、各單位要以對國家、人民和歷史高度負責的精神,善始善終,恪盡職守,努力把各項工作做得更好。一要加強領導,抓好落實。各部門、各單位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抓緊制定落實重點工作的實施方案,提出明確要求,并于4月20日前報國務院。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全面負起責任。每一項工作都要落實到單位、落實到人。二要通力協作,強化配合。要增強全局觀念,加強溝通協調,齊心協力,認真履行職責。要堅決克服推諉扯皮的現象,摒棄部門利益和局部利益,切實提高辦事效率。需要多個部門參與的工作,牽頭部門要切實負起組織協調責任,其他部門要積極配合。三要求真務實,開拓進取。所有工作都要講求實效,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真誠傾聽民意,不回避矛盾和問題。要堅持深入實際、深入基層,及時發現新情況,解決新問題。要勇于創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四要加強檢查,健全問責。要強化考核和行政問責,嚴肅責任追究。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提高執行力。各部門、各單位要自覺維護中央政策的統一性、權威性和嚴肅性,確保政令暢通,做到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