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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
按照填平補齊的原則,繼續支持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2015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達標率達到95%以上。繼續加強基層在崗人員培訓,重點實施具有全科醫學特點、促進基本藥物使用等針對性和實用性強的培訓項目。進一步規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行為。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采取主動服務、上門服務等方式,開展巡回醫療,推動服務重心下沉,服務內容向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轉變。建立健全分級診療、雙向轉診制度,積極推進基層首診負責制試點。明顯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急診量占門急診總量的比例。
筑牢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底。完善鄉村醫生的補償、養老政策。加強鄉村醫生培訓和后備力量建設,逐步推進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變,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通過定向培養、學歷提升、崗位培訓等方式加強鄉村醫生能力建設。積極推進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一體化管理。
推進全科醫生制度建設
把建立全科醫生制度作為強基層的關鍵舉措,通過規范化培養、轉崗培訓、執業醫師招聘和設置特崗等方式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到2015年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培養全科醫生15萬名以上,使每萬名城市居民擁有2名以上全科醫生,每個鄉鎮衛生院都有全科醫生。積極推進家庭簽約醫生服務模式,逐步建立全科醫生與居民契約服務關系,為居民提供連續的健康管理服務。
促進人才向基層流動
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鼓勵引導醫務人員到基層服務。建立上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人才合作交流機制,探索縣(市、區)域人才柔性流動方式,促進縣鄉人才聯動。開展免費醫學生定向培養,實施全科醫生特崗計劃,充實基層人才隊伍。嚴格落實城市醫院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生晉升中高級職稱前到農村服務累計一年以上的政策。鼓勵大醫院退休醫生到基層和農村執業。對到艱苦邊遠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的醫務人員,落實津補貼政策或給予必要補助。
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
在試點基礎上,以省為單位,建立涵蓋基本藥物供應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醫療服務、績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到2015年,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基本覆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有條件的村衛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