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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訊(實習生 蔣若靜) 為促進我國集成電路產業的研究與開發活動,國家發布關于申報2011年度集成電路產業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集成電路產業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
有關集成電路企業:
為了鼓勵集成電路企業加強研究與開發活動,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提升我國集成電路產業科技水平,根據《集成電路產業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5〕132號,以下簡稱《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2011年度集成電路產業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資質
符合《辦法》第四條規定,從事《2011年度集成電路產業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申報指南》(發改辦高技〔2011〕1169號)規定的研究與開發活動的企業,均可按照《辦法》要求進行申報,但申報項目不得與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復。
二、申報方式
申報工作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文件并行的方式。申報企業需在集成電路研發資金申報網(www.itfund.gov.cn/icfund)上注冊登記,下載申請報告,按規定格式編制申請報告。
(一)通過網站上傳的電子材料包括:申請報告、近2年主要財務指標表、營業執照掃描件、法人代碼證書掃描件、集成電路企業認定證明掃描件、近2年申報企業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掃描件(包括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資產負債表,并蓋企業章確認)、完稅證明掃描件等,文件大小在2M以內,不得壓縮。
(二)需郵寄的紙質材料包括:電子材料打印的文件,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書(副本)、集成電路企業認定證明文件、財務審計報告、完稅證明等復印件,其他說明研發能力的文件(如專利證書等復印件)。紙質材料需一式兩份,郵寄至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號數碼大廈B座2003室,郵政編碼為100086。
上述電子和紙質材料均需報送,主要信息應當完全一致,不得遺漏。不符合申報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報時間
申報工作自2011年5月29日開始,至2011年6月13日結束,逾期不予受理。紙質材料以寄送郵戳日期為準。
四、其他申報要求
企業要對所有申報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申報信息一經發現失實,將取消其申報資格。
五、咨詢解答
企業在申報過程中若有疑問,可向以下人員咨詢:
聯 系 人:任愛光、葛亮、張玉恒;
聯系電話:010-68208297、82512089、68208035。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