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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銷售電價逐年增5%遭網友質疑,分析認為,“行政性漲價”難以解決根本問題
本報訊 (記者鐘晶晶)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前日發布研究報告稱,中國電價水平偏低,到2015年,平均銷售電價應年均增長5%,此話題旋即引起熱議。業內人士認為,只有打破電網壟斷,最終由市場定價,才能解決虧損問題,而非通過“行政性漲價”。
中電聯副秘書長歐陽昌裕解釋這份《報告》結論是基于石油、天然氣、煤炭和電力價格的比價,與中國及西方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對比得出的,研究結果說明中國的電價偏低。他還指出,由于通貨膨脹等因素,目前的電價水平較當時的電價水平大概翻一番多一些,但收入水平已經翻了好幾番。言下之意,中國電價水平上漲速度沒有跟上收入水平的增長。對此,不少網友認為,收入漲幅尚未超過5%,為何電價要接軌國際。
近年來由于煤炭價格已經市場化且不斷上漲,電價水平受控于政府,火力發電企業虧損嚴重。去年中國經歷了罕見“電荒”,也引發市場擔憂,發電企業虧損已影響了投資火電的積極性。
對于久拖未決的“電價水平不順”問題,《報告》建議適當提高電價水平,用經濟調節手段促進節能減排。
據悉,建議提高電價只是中電聯建議破除目前發電企業虧損的建議之一。《報告》還對一直以來的“煤電矛盾”問題提出實施“兩部制電價”,即分別按容量和電量兩部分來計費電價。
對此,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研究中心教授林伯強表示,容量電價和電量電價都是針對大用戶的,不涉及居民用電。“兩部制電價”可保證發電企業的成本,也可提高發電利用效率。
美國咨詢公司Frost&Sullivan能源電力咨詢經理曹寅表示,根據EIA統計的電價數據,自2001年以來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年均漲幅都超過5%,中電聯的建議是走“捷徑”。但目前最迫切的事不是“行政性漲價”,而是打破電網壟斷,形成獨立的區域電網,最終電價由市場決定,電價實時變動體現發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