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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訊(實習生 蔣若靜) 中關村發布關于啟動實施2011年度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試驗、示范項目認定工作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試驗、示范項目
各園(產業基地、共建基地)管委會、示范區企業、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試驗、示范項目保險補貼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現啟動實施2011年度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試驗、示范項目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領域
國家振興裝備制造業的16個重點領域;北京重點發展的先進數控裝備、數控系統及功能部件,清潔高效發電技術裝備、高壓輸配電成套設備,自控系統與精密儀器儀 表,大型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設備,高效節能、新能源關鍵設備,電子專用設備,印刷機械,數字化醫療器械,工程機械及軌道交通設備,新型紡織機械,煤礦機 械,核輻射成像探測裝備等領域,以及系統整體解決方案。
二、項目申報條件
(一)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試驗、示范項目是指采用的重大技術 裝備在國內或北京地區首次應用。在北京市注冊的高新技術企業自主開發研制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項目、本市使用單位應用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研制的首臺 (套)重大技術裝備的項目均可申請列為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試驗、示范項目。
(二)重大技術裝備包括成套裝備、單臺設備、總成或核心部件。其中首次應用的成套設備總價值在500萬元以上、單臺設備價值在250萬元以上、總成或核心部件價值在50萬元以上(戰略新興產業的關鍵核心技術裝備不受此限制)。
(三)研制單位作為申報主體的,需同時附上重大技術裝備首次應用時的合同或應用項目的意向說明。其中,重大技術裝備首次應用的時間應不早于2010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11年6月30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意向項目的預計合同簽訂日期應不晚于2012年6月30日。
(四)使用單位作為申報主體的,若為已簽約的重大技術裝備首次應用項目,簽約時間應不早于2010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11年6月30日;若為意向項目,則項目預計簽約時間應不晚于2012年6月30日。
(五)項目符合《中關村科技園區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試驗、示范項目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