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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訊(實習生 蔣若靜) 為提高企業創新能力,海淀區開展促進產學研合作專項資金申報工作,并發布相關申報指南,指南全文如下:
海淀區促進產學研合作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為實施海淀區促進產學研合作的有關政策,提升創業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現根據《海淀區促進創業型企業創新能力提升支持辦法》(海行規發〔2010〕6號),發布促進產學研合作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向
海淀區促進產學研合作專項資金用于支持海淀區創業型企業牽頭進行的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的產學研合作。
申報項目如下:
技術轉讓、委托開發和合作開發資助
產學研合作示范基地資助
產學研合作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貸款貼息
大學生創業實習基地資助
產學研創新聯盟或產業技術聯盟資助
二、項目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條件
海淀區產學研合作專項資金申報僅限于以海淀區創業型企業為主體,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在風險共擔、互惠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機制下開展的多種形式產學研合作項目。
申報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
1.在海淀區注冊的創業型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
2.申報項目符合區域發展要求,創新度和成熟度高,具有較強引導示范作用;
3.申報單位已與合作方簽訂合作協議,明確界定了各方投入、知識產權以及合作成果的歸屬、利益分配等各方權利義務;
4.申報單位對項目已有先期投入,有階段性成果,并有與產學研資助資金相配套的跟進資金;
5.具備實施項目所需的技術、人才、設備、管理等保障條件,有嚴格的財務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對資助資金的使用能進行及時評估與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