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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軍
2月23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了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下稱《通知》),強調戶籍制度改革必須要積極穩妥、規范有序。《通知》特別提出,必須尊重農民意愿,切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
“終于要收一收了。”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說起目前各地以戶籍改革為名,趕農民上樓進而占用農民土地的現狀,就感到有話要說。
根據何兵的判斷,目前各地農村的征地糾紛相當大的比重與上述情況有關,而國務院《通知》有利于糾正地方的違規行為。
《通知》指出,有的地方不顧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片面追求城鎮規模、城鎮化速度;有的地方不分城市類別不顧城市綜合承載能力,一味放寬落戶城市的條件;有的地方擅自突破國家政策,損害群眾切身利益。
“對這些問題如不高度重視并及時妥善解決,就會嚴重影響城鎮化依法健康有序進行,嚴重影響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也直接影響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順利推進。”上述《通知》稱。
該通知強調,禁止借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征收程序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轉為國有土地,禁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出租集體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嚴格執行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的政策。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副所長杜志雄認為,目前很多地方以戶籍制度改革的名義,要求農民轉換身份,變為市民,盡管農民獲得了一定的補償,上了樓,但是收入和工作并無著落。
“戶籍制度本身就是一個身份登記制度,應該回歸本位,不應該賦予太多戶籍之外的內容。單純以身份登記為主的暫住人口居住證制度,應該繼續推進。而以戶籍改革的名義騙取農民土地的做法,應該全部叫停。”杜志雄說。
《通知》指出,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現階段,農民工落戶城鎮,是否放棄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必須完全尊重農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收回。“引導農民進城落戶要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充分考慮農民的當前利益和長遠生計,不能脫離實際,更不能搞強迫命令。”
《通知》同時要求,解決農民工實際問題,比如要為農民工暫住人口在當地學習、工作、生活提供方便。今后出臺有關就業、義務教育、技能培訓等政策措施,不要與戶口性質掛鉤。繼續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
1958年中國頒布了第一部戶籍制度《戶口登記條例》,確立了一套嚴格的戶口管理制度。中國按照戶口身份來執行科教、衛生、醫療、就業等一系列政策。
這一戶籍制度帶有明顯的“城鄉二元分割”特征,由此產生了與戶籍相關的“居住”和“暫住”等概念,事實上造成城鄉之間、流動人口與本地人口之間在教育、醫療、社保、衛生等諸多方面的不平等。
截至2011年年末,中國大陸城鎮人口比重達到51.27%。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出現城市人口超過農村人口。
雖然目前中國城市化比重超過了50%,但是由于有上億未享受到城鎮社保、沒有城鎮戶籍的農民工被計算在內,很多專家認為中國的偽城市化問題嚴重。
杜志雄認為,未來需要進一步提高農村的社保水平,當城鄉社保基本實現統籌,收入和社保水平接近時,才是戶籍制度取消、居住證真正派上重大用場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