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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北京對低保戶的認定,除現有的核查家庭收入外,將逐步擴大至對全部家庭財產的動態核查,以確保政府救助資金發放給真正的貧困居民。
記者日前從北京市民政局獲悉,北京醞釀出臺社會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認定辦法,擬調整低保戶及其他救助對象認定的門檻,把股票、房產、汽車等家庭財產狀況納入認定標準,改變目前僅以家庭人均收入作為“主要指標”的現狀。
同時,該辦法對低保家庭擁有高檔消費品、隱瞞收入騙保等情形也將作出明確規定,及時清退不符合救助標準的家庭。
今年1月1日起,北京城鄉低保標準再次上調,分別為城市低保標準平均每人520元/月,農村低保標準平均每人380元/月。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稱,目前社會救助制度面臨一些待解決的問題,如少數居民在家領低保金,不愿參加培訓,不去找工作;有些低保對象雖然沒工作沒收入,但可能坐擁多處房產,開著汽車。
民政部門認為,多部門聯動,對低保家庭財產狀況的動態核查,將實現社會救助工作的規范化、精確化管理,真正實現低保等社會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
【核查途徑】
多部門聯動核對居民家庭經濟狀況
去年下半年,北京市被民政部納入全國第二批城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試點。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涉及保險、車輛、房產、稅務、金融、公積金等部門。
為完成試點任務,北京市正在由民政部門牽頭,會同人保局、住建委、公安局、工商局、公積金中心、地稅局等多部門,建立、完善社會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的長效聯動核對機制;在此基礎上,探索建立北京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定期核對社會救助對象的家庭經濟狀況,及時清理“超標”戶。
【信息保護】
家庭經濟信息僅限審核救助申請
在部署試點工作時,民政部強調,城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定,需要申請人在申請低保等社會救助時,先報告其家庭收入和財產情況,并以書面形式授權民政部門查詢其家庭經濟狀況,民政部門不得在無授權的情況下啟動查詢程序。
同時,民政部門從相關部門獲取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時,不得查詢與社會救助申請無關的信息,更不得擅自擴大查詢范圍;獲取的信息,僅限于審核社會救助申請,并承擔相應保密義務。(記者魏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