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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今日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關于2010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結果的公告。公告指出,對于中央部門私存私放資金設立4.14億元“小金庫”問題,73個所屬單位通過調整賬目和決算報表、收回私存私放資金余額等方式,整改3.75億元。
公告指出,截至2011年10月底,審計查出的違反財經制度規定問題,有55.31億元已經整改到位,其余問題正在整改落實;還有26個部門及部分所屬單位結合整改工作,制定和修訂了69項內部規章制度,涉及財務預算、資金資產管理和內部監督等多個方面。
公告稱,關于項目支出預算編制不夠完整和具體、一些部門本級預算未完全執行到位問題。對11個部門本級106.76億元項目支出預算未細化到具體單位和項目、5個部門本級自行調整2.74億元項目支出預算問題,相關部門采取措施,加強了預算編報基礎工作和預算管理,進一步嚴格了預算審批程序。對32個部門本級以撥作支、虛列支出、在項目或預算科目之間調劑使用資金5.81億元問題,各有關部門本級通過調整賬目和決算報表、歸還原資金渠道等方式整改5.25億元。對未按規定征繳非稅收入等4.51億元問題,17個部門本級通過停止違規收費等方式整改4.11億元。其余問題正在整改。
公告指出關于部分部門所屬單位違反財經制度問題:
1.預算執行不夠嚴格和規范問題。對未經批準擴大開支范圍等10.26億元問題,187個所屬單位通過調整賬目和決算報表、歸還原資金渠道等方式整改7.18億元;對虛列支出、以撥作支等1.51億元問題,27個所屬單位通過調整賬目和決算報表、歸還原資金渠道等方式整改1.43億元;對多申領財政資金0.3億元問題,13個所屬單位通過調整賬目和決算報表、歸還原資金渠道、加強預算編報管理等方式,全部整改完畢。
2.私存私放資金設立4.14億元“小金庫”問題。73個所屬單位通過調整賬目和決算報表、收回私存私放資金余額等方式,整改3.75億元。
3.收入和資產管理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問題。對未按規定征繳非稅收入和違規收費6.77億元問題,79個所屬單位通過停止違規收費、調整賬目和決算報表等方式整改5.72億元;對違規出租出借資產、委托理財以及資產入賬不及時等18.75億元問題,46個所屬單位通過收回違規出租出借資產和委托理財資金、調整賬目和決算報表等方式,整改17.26億元;對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規定及采購程序不規范7.57億元問題,39個所屬單位采取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管理有關規定、加強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和監督等措施,全部整改完畢。
公告稱,關于部分科技經費使用和管理不夠規范的問題。對重大科技專項存在的問題,財政部要求重大科技專項牽頭單位進一步加強對項目承擔單位用款計劃的審核,保證按項目進度撥款,防止資金大量沉淀;嚴格要求牽頭單位在申請財政部撥款時出具更為詳實的特設賬戶??钣囝~和具體用款要求,并加大監管力度,確保??顚S?。對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成果審核等方面的問題,科技部專門發文要求項目組織單位落實整改措施,并且正在研究完善包括科技支撐計劃在內的科技計劃管理模式。
公告指出,關于一些部門決算草案編報不夠準確的問題。對決算草案中收入、支出、結余和資產編報不夠準確等22.44億元問題,36個部門已調整賬目和報表20.58億元,整改率為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