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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發布
新興產業與服務業鼓勵外商投資
取消部分領域股比限制,醫療機構、金融租賃等向外資開放
記者 孫韶華 北京報道
記者29日從國家發改委網站獲悉,發改委、商務部日前全文發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以下簡稱新《目錄》),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2007年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同時停止執行。
從新《目錄》內容看,修訂主要圍繞兩個方面:一是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放寬外資限制;二是引導外資投向調整,即鼓勵外商投資高端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鼓勵外資投向中西部地區。
在放寬外資限制方面,新《目錄》增加了“鼓勵類”條目,減少了“限制類”和“禁止類”條目。其中,將外商投資醫療機構、金融租賃公司等從“限制類”調整為“允許類”。同時,取消新能源發電設備等領域的外資股比限制,有股比要求的條目比原目錄減少11條。
在引導外資產業投向方面,新《目錄》在“鼓勵類”中增加了紡織、化工、機械制造等領域新產品、新技術條目,增加了廢舊電器電子產品、機電設備、電池回收處理條目;增加了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聯網系統設備等條目;增加了包括機動車充電站、創業投資企業、知識產權服務等9項服務業條目。
同時,考慮汽車產業健康發展的要求,將汽車整車制造條目從“鼓勵類”中刪除;為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盲目重復建設,將多晶硅、煤化工等條目從“鼓勵類”刪除。
在引導外資區域投向方面,發改委網站顯示,“此次修訂中刪除的部分鼓勵類條目,將根據促進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發展中西部地區特色優勢產業等原則,在修訂《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時予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