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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零時起,國內航空煤油出廠價上調376元/噸,成為航油定價“一月一調”機制實行四個月后航油價格的首次上調。不過,最新出臺的燃油附加費聯動機制給燃油附加費是否相應上調蒙上了一層不確定性。根據最新規定的調整時間,即使上調也要等到12月5日。
四個月后首次上調
此次調整,國內航空煤油出廠價將從11月份的7277元/噸上調至7653元/噸,航空公司從中航油采購航油的綜合采購成本則從11月份的7279元/噸上調至7655元/噸,上調幅度均為376元/噸。
自今年8月1日起實行航油定價“一月一調”機制后,國內航空煤油價格已在今年的8月、10月和11月初進行過三次下調,降幅分別為115元/噸、109元/噸和224元/噸。此前市場普遍預期,油價走勢長期不樂觀,未來航油出廠價格還有進一步下調的空間。
但10月初以來,震蕩上行的國際油價打破了這一幻想。資料顯示,10月25日至11月24日期間,新加坡航油價格較上一計價周期大幅上行,期間現貨均價為128.53美元/噸,折算后到岸完稅價為7696元/噸,相比上月上漲381元/噸。受此影響,國內航空煤油出廠價也相應上調,并成為新價格機制實行四個月后的首次上調。
前三次航空煤油出廠價下調時,國內航線的燃油附加費均相應下調。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共下調兩次,從150元/人降至130元/人;800公里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下調一次,由80元/人降至70元/人。中國證券報記者注意到,此前三次下調每次僅下調其中一航段的燃油附加費,且降幅均為10元。
燃油附加費上調不確定
航油價格上調無疑將增加航空公司的成本。此前,航空公司可通過上調燃油附加費進行部分消抵,但11月初國家發改委與民航局下發的關于完善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給此次航企是否上調燃油附加費蒙上了一層不確定性。
通知規定,當國內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累計變化幅度超過每噸250元時,燃油附加費最高標準方可按聯動機制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對于通知所稱的“累計變化幅度超過每噸250元”,有觀點認為,雖然本次上調幅度超過了每噸250元的標準,但此前11月的航油綜合采購成本下調了224元/噸,兩者一綜合,與前次燃油附加費調整時相比,國內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僅上調了152元/噸,累計變動幅度并未超過250元。因此,本月航空公司的燃油附加費調整窗口并未打開。
但也有觀點認為,新的燃油附加費聯動機制是11月1日下午公布并執行的,而前次燃油附加費調整發生在11月1日零時,所謂“累計”要以此次調整作為起點。而僅從此次變化的幅度看,漲幅確實已超過了250元/噸的標準,燃油附加費很有可能會上調。
興業證券分析師朱峰認為,按公式計算,調整后的800公里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應為76元,四舍五入后為80元;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應為142元,四舍五入后為140元。“也就是說,如果調整燃油附加費,兩段航線均上調10元。”他稱。
通知同時規定,當航空公司決定上調燃油附加費時,應在綜合采購成本調整執行5日后(含第5日)出臺,若要下調則應在綜合采購成本調整5日內出臺。這意味著,即使上調,最早也要到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