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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濟鐵路客運專線緊挨著居民小區。 早報記者 鮑志恒 圖
環保部三年三道通牒成一紙空文強制停運或將不了了之
距4月25日環保部下達責令停運的通知已逾5個月,膠濟鐵路客運專線仍在“違法運行。”
早報記者日前了解到,有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停運決定的書面建議已在8月份呈遞到環保部副部長的辦公桌上,但迄今為止,尚未獲得批復。
而深受噪音污染之害、四年來上訪無數次的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多個小區的居民,普遍擔心這一鐵路違法行為將“不了了之”,不得不考慮與鐵路公司委托的當地政府簽署補償協議,協議的最高標準僅為3萬元一戶。
環保部的“三道通牒”
“你公司逾期不履行,我部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并作為典型違法案件向社會公開。”
今年4月25日,環保部向膠濟鐵路客運專線有限責任公司下達了《督促履行通知書》,責令膠濟鐵路公司在5月31日前,停止使用改建鐵路膠濟線增建四線工程。理由是,該工程未經環評驗收即投入運行。這被認為是“首條高鐵環保違法”。
不過,鐵路部門成竹在胸。
“這么重要的一條交通大動脈,是說停就能停掉的嗎?”濟南鐵路局宣傳部門負責人王亞非對于記者的提問,有些不屑一顧。他暗示,除非鐵道部要求,膠濟客運專線不會停運。
事實果如其所料,如今,近4個月過去,這份措辭罕見嚴厲的環保通知早成一紙空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建議也已被束之高閣。
膠濟鐵路客運專線是我國建設的第一條高速客運專線。2005年4月,鐵道部與山東省政府簽署協議,決定省部共同籌資,在2008年奧帆賽開幕之前建成青島至濟南客運專線。
2009年8月,環保部華東督查中心調查發現,膠濟鐵路客運公司沒有嚴格執行有關環保要求,違反了環境保護法有關“三同時”制度的規定。同年9月,環保部發出通知,認為膠濟鐵路客運專線未經驗收就違法運行,擬作出處罰決定。
不料,通知下發的第二天,該工程通過鐵道部初步驗收,并在同年10月13日投入試運行。
2010年11月,環保部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認為膠濟鐵路客運專線試運行已滿一年,應被認定為正式運行,但依然未申請環保部門驗收,考慮到該客運專線工程“涉及公共利益”,決定將“責令停止使用”緩期至2011年3月31日執行。
到今年4月,客運專線仍然運行。“經綜合考慮法律的嚴肅性和該工程對鐵路運輸的重要性”,此前已發出兩份通知的環保部,在4月25日又下發“最后通牒”,要求膠濟客運專線于今年5月31日前停運。
淄博居民的四年上訪
“一天到晚都是噪聲,根本無法睡覺,房子也震裂了,家家戶戶都不敢開窗。”
和全國的鐵路職工一樣,刑力居住的淄博市張店區一鐵路小區緊挨著鐵軌。如今,他“恨透了”從家門口呼嘯而過的火車,“做夢都想搬到離鐵道更遠的地方去。”
刑力告訴早報記者,在環保部門與鐵道部門相互博弈的背后,是膠濟鐵路沿線居民四年來的無數次上訪。
早報記者從淄博市多個社區的居民手里拿到的數十份上訪材料顯示,早在2007年該工程施工期間,淄博市張店區的部分群眾,或以家庭或以居民樓或以小區為單位,就征地拆遷和生活環境受到的影響,不斷向當地政府、濟南鐵路局、膠濟鐵路客運公司及淄博市、山東省環保部門投訴。
根據國家環保部環審[2006]99號文件《關于改建鐵路膠濟線增建四線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第一條第四款,“30米以內的聲敏感目標(包括住宅、學校、醫院等)應結合工程征地和城市規劃建設遷出”的原則,一些認為自己的家與鐵道間的實際距離僅10至30米的居民,紛紛要求將自己的房子納入拆遷安置范圍,并要求賠償。
通濟花園的多位業主透露,根據山東省環保廳出示的環境影響報告,通濟花園6號樓、11號樓都屬于膠濟鐵路客運專線環保拆遷范圍,但至今未被列入拆遷計劃。
據通濟花園業主楊斌回憶,2009年,淄博山王莊的幾十戶居民“卷著鋪蓋”,拖家帶口集體到膠濟鐵路客運公司所在地“過春節”,迫使膠濟鐵路客運公司答應了他們拆遷補償的要求。
張店區車站街道辦事處宣傳委員姚曉鐘也向記者證實,該辦事處轄區內多棟居民樓一開始被劃進拆遷范圍,但鐵路部門“出爾反爾”,引起群眾不滿。最終,部分群眾前往北京,叩開了環保部的大門。
隨后,環保部信訪辦公室于2009年向山東省環保廳發出了《關于改建鐵路膠濟線增建四線工程信訪問題的函》,稱接到群眾反映后,環保部環評司與鐵道部有關部門初步溝通,“因具體情況不詳,未達成一致意見。”
為此,環保部環評司建議,由山東省環保廳組織有關單位對投訴人住宅與鐵路段的實際距離、該路段征地范圍、敏感點所在地在城市規劃中的功能定位及改造搬遷計劃、敏感點環境噪聲和振動等情況進行調查監測,并將詳細情況上報,由環保部再與鐵道部協商。
環評司特別要求,監測噪聲、振動時,“要依據有關規范,對敏感點各邊界、各樓層室內外分別監測,對無火車經過、有火車經過、白天、夜間分別監測。”
之后,在華東督察中心兩次派人實地調查的基礎上,環保部最終發出了叫停膠濟客運專線的通知。
無獨有偶,津秦高鐵的改線行為,最初也是因沿線居民的舉報引起環保部注意的。
據津秦鐵路客運專線有限公司總經理張立明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的說法,得知鐵路將經過的消息后,沿線部分居民為能得到征地和拆遷補償款,在土地上建房、種樹和挖井。線路變更后,原來的部分土地不再征用,快到手的補償隨之消失,引發部分居民不滿,他們直接告到環保部,最終導致該項目被叫停。
膠濟公司的“三宗罪”
通濟花園的業主們對早報記者表示,鐵路公司“至少有三項違法事實”。除未經環保驗收外,還包括“開工時未辦理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以及“拒不執行30米范圍內敏感建筑物拆遷規定”。
早報記者獲得的膠濟鐵路客運公司2007年8月15日出具的書面材料明確寫道:膠濟鐵路客運專線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向各地市規劃主管部門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然而,2009年5月12日,淄博市規劃局在給來訪居民的書面答復中卻表示,“經調查,我局未核發‘膠濟線增建四線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這是明目張膽地欺騙群眾,也是明顯的違法開工。”通濟花園業主楊斌氣憤地說。
另外,對于環保部有關“30米以內的聲敏感目標應結合工程征地和城市規劃建設遷出”的規定,環保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研究員于敬文曾這樣解釋:
“高速鐵路外側軌道中心線以外30米,是工程拆遷范圍,即相關建筑物必須拆走。30米到200米范圍內,噪聲影響會比較大,可以采用置換的方法,比如說原有的住宅可以置換成商店。”對于是否強制置換,則要看環評報告給出的結果。
不斷接到“30米范圍內”居民投訴的山東省環保廳,也在2009年4月9日發函濟南鐵路局,要求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盡快協調解決鐵路邊界以內居民區的遷建問題。”
但顯然,鐵路部門并不認同這一說法。膠濟鐵路客運公司2010年11月2日在對淄博市塑料五廠等上訪居民的書面答復中,直接稱,“鑒于上訪群眾所居敏感建筑物目前尚不具備遷出條件”,將采取“合理、嚴格、有效”的噪聲防治措施代替。
政府代簽的補償協議
據上訪居民介紹,所謂有效的噪聲防治措施,是指在鐵路邊界30米以內的居民樓加蓋隔音窗,這是膠濟鐵路客運公司受到環保部門的壓力后作出的承諾。
這一承諾至今也未兌現,而且,按照居民的說法,這一承諾已經不需要再兌現。
因為,在收到環保部的“最后通牒”之后,膠濟鐵路客運公司一方面派領導前往北京“活動”,另一方面,加緊“委托”各基層行政單位與上訪居民代簽補償協議。
協議規定,在鐵路邊界30米以內,按照居民所在房屋與鐵路邊界的距離遠近,每戶可獲得2萬至3萬元的“工程治理費用”,居民“不得再提出安裝隔音窗等其他治理要求”,且居民“簽訂該協議,視為同意就膠濟鐵路生活環境問題的最終完全解決”。
調查中,早報記者了解到,目前,張店區和平街道辦事處、車站街道辦事處轄區的大多數居民已簽署協議。對于少數未簽署協議的居民,當地政府采取了一些非常規措施。
如,通濟花園小區所在的和平街道辦事處,于今年4月成立了膠濟客運專線治理工作組,并多次下發《通知》,稱“此協議政策剛性強,協議內容不會改變,是辦事處和居委會本著及時為轄區居民提供優質服務、積極向上級反映協調爭取的結果”。
此外,住在通濟花園6號樓的部分公職人員還被單位“停職、停課”,一位中學女教師被停課一個多月后,被迫簽下了3萬元的補償協議。
“胳膊擰不過大腿,環保部也頂不過鐵路公司。”6月9日,通濟花園業主楊斌在給環保部打完電話后對早報記者說。當天下午,楊斌當著記者的面致電環保部,詢問膠濟鐵路客運專線的問題會如何處理。環保部處罰處一位趙姓負責人當即表示,“處罰已經下達,但是膠濟鐵路客運公司不執行,我們也沒有辦法。”
這位工作人員還透露,環保部已經安排督查人員到膠濟鐵路沿線作現場筆錄,在7月底上報書面資料后,交由環保部副部長決定是否按照《督促履行通知書》的表態,“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并作為典型違法案件向社會公開。”
兩個月后,早報記者就此再次致電環保部,處罰處工作人員稱,該處已于今年8月向環保部主管副部長提出了“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書面請示,但迄今尚未得到批復。
事實上,此前,通濟花園的居民已多次得到類似的答復,他們懷疑,過分“軟弱”的環保部,會令“鐵老大”的違法行為最終不了了之。
“在高鐵的建設過程中,環評越來越重要,環評不通過的項目是不應該上的。”北京交通大學教授歐國立接受早報采訪時坦陳,在我國,關于環境保護的博弈無處不在,“未來應該提高環境保護的地位,提高環保部的話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