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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有鼻子有眼的公文竟然是完全偽造的,這太不可思議了。國家稅務總局昨天發布公告稱,近日有人盜用國家稅務總局名義對外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規定的公告》并對此解讀,但此文件及解讀稿均系偽造。
年終獎繳稅存“不完美”
8月13日,《廣州日報》報道稱,國稅總局下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規定的公告》對年終獎個稅征收方式作出調整,避免此前年終獎征稅方法可能導致“多發1元,卻多繳2萬元個稅”的問題。
該報道指出,目前我國稅法針對企業為員工發放一次性獎金的納稅方式為,先將年終獎除以12,以得出的商確定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后再用全部獎金乘以稅率再減去速算扣除數,結果為應納稅額。雖然這種方法看似公平,但實際上卻存在一定問題。例如,張總年終獎為48萬元,算出的應納稅額為118625元,最終稅后收入為36.1375萬元。李總的年終獎為48.0001萬元,應納稅額為140625.3元,最終稅后收入為33.9376萬元,反而比張總少了2.1999萬元。
“完美新政”被大面積轉發
由于年終獎發放問題涉及面較廣,是每一個工薪階層都十分關心的話題。作為熱點話題,此文被多家網站轉載,不少理財網站也針對此“公告”內容作出了更深一步的解讀,甚至有中央媒體也饒有興趣地為關心年終獎的觀眾算起了賬。
根據所謂的新政策,年終獎可按兩種方式發放,一種方法為,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稅法規定的適用稅率;然后以其商數及適用稅率計算出應納稅額后,再乘以12個月,即為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應納稅額。另一種方法是,按照適用于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稅率表,直接計算應納稅額。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上述兩種方法均可以避免之前的問題。
國稅總局實際上從未發布
雖然新政策看起來很完美,但事實上,它仍然只是黃粱一夢。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國內多家門戶及專業網站都刊登了這篇署名為“國家稅務總局”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7號),公告格式與國家部委發布的一般政策性公文基本一致,文中內容也并無半點破綻,但國稅總局網站并未刊登這篇公告。
針對年終獎調整個稅計征方式一事,有細心的網民通過微博向記者求證,“是不是地方稅務機關提前在政策公布前拿到公文并不慎外泄”?對此,記者向北京地稅有關部門核實時得到答復,“對于媒體所報道內容,尚不清楚。”
記者上周末在網上查看一些新聞的評論時發現,雖然國稅總局網站并未刊登這篇公告,但不少網友認為“如此有鼻子有眼地公告怎么可能是假的,肯定是提前被泄露了,只是因為周末國稅總局沒空發罷了”,不料昨天卻等來了國稅總局的辟謠公告。
國稅總局昨天發布公告稱,“此文嚴重誤導了納稅人”,國稅總局從未發過上述文件及解讀稿,此文件及解讀稿均為偽造,國家稅務總局將依法追究偽造公文法律責任的權利。截至昨天記者發稿時,網上搜索《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若干規定的公告》,仍然有大量文章尚未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