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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首個全國范圍內的國土空間開發規劃———《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下稱規劃)全文9日發布。規劃首次對我國能源礦產開發格局做出明確定位。業內人士認為,以往能源礦產規劃都是行業內的專項規劃,尚未有從國土空間角度出發制定的全國性系統規劃。該規劃的出臺,對我國能源礦產開發具有全局性指導意義。
有序建設東中部核電基地
按照規劃定位,到2020年,我國要重點在能源資源富集的山西、鄂爾多斯盆地、西南、東北和新疆等地區建設能源基地,在能源消費負荷中心建設核電基地,形成以“五片一帶”為主體,以點狀分布的新能源基地為補充的能源開發布局框架。
具體說來,山西的定位是合理開發煤炭資源,積極發展坑口電站,加快煤層氣開發;鄂爾多斯盆地以煤炭開采加工和火力發電建設為主,加大石油、天然氣、煤層氣和風能開發力度;西南地區以水電開發為主,加快四川盆地天然氣資源開發,有序開發煤炭資源和建設坑口電站;東北地區加強石油勘探,穩定石油產量,加快蒙東大型煤炭基地建設,積極發展坑口電站和風電;新疆則適度加大石油、天然氣和煤炭資源的勘探開發,加強與中亞國家的能源合作,建設我國重要的能源戰略接替區。
對于核電,規劃特別提到,核電要在完善核電安全保障體系的前提下,在一次能源資源匱乏的東中部負荷中心有序布局建設核電基地,逐步形成東中部核電開發帶。
有關新能源的部分,規劃指出,到2020年,要重點在資源豐富的西北、華北和東北以及東部沿海地區布局建設大型風電基地。近期重點在光伏產業較發達的山東半島、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區布局建設大型太陽能基地,中遠期逐步在河西走廊、蘭新線、青藏線、寧夏和內蒙古沙漠邊緣等地區建設大型太陽能基地。
中科院電工所研究員,資深太陽能專家馬勝紅認為,在山東半島以及長珠一帶建設大型太陽能基地固然可以節省長距離輸電投資,但這些區域的土地成本十分高昂,因此,如何落實尚需進一步統籌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