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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李澤民 發自北京
由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國家能源局、中國地震局以及核與輻射安全中心等單位聯合組織的國家民用核設施檢查團,也對我國核安全進行了檢查。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的了解,針對核電安全的檢查已經結束,目前正在形成報告,預計5月底將由國家核安全局對外公布。
3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作出決定:立即對我國核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通過全面細致的安全評估,切實排查安全隱患,采取相關措施,確保絕對安全。
另外,切實加強正在運行核設施的安全管理,全面審查在建核電站,要用最先進的標準對所有在建核電站進行安全評估,存在隱患的要堅決整改,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要立即停止建設。
有參與此次檢查的核電專家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為了響應會議的決定,這次檢查主要分為三個階段,每個階段需要一個月時間。
據了解,4月中旬至5月上旬,檢查團對我國大陸境內運行的三大核電站基地深圳大亞灣、浙江秦山、江蘇田灣開展了近20天的核電安全大檢查。
中國核能行業協會副秘書長、國家核應急協調委員會專家組成員馮毅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5月底前結束運行階段的檢查后,馬上將啟動檢查在建項目階段。
馮毅說,最后一個階段是對核電供應商,特別是設備制造商及核電建設單位的檢查,這一檢查現在正在進行,目前還沒有任何結論。
馮毅認為,在《核安全規劃》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發布前,暫停項目審批,是合理、理性的選擇,因為只有深刻分析了此次事故的原因,找到可以規避事故的建議對策,再反饋到新建項目上,才能避免同樣情況再次發生。
此前媒體援引國家能源局官員的說法稱,我國新核電項目審批將于今年8月份啟動“應該沒有問題”。
但馮毅認為,目前恢復審批暫時沒有明晰的時間表。他說,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核電安全大檢查之后,如果發現有需要高度關注的問題,需要進行整改,整改措施到位之后才能恢復新項目審批。
馮毅指出,前日本核電事故還在發展之中,等事故趨穩后,能明確“定案”了,再用這些教訓和經驗,對我國的核電規劃和運行建設及供應鏈進行適當的對照和分析,采取一些查漏補缺的措施,這才是科學的管理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