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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訊記者駱智冕報道
為提升廣東的商業服務水平,助力共建共享“幸福廣東”的戰略目標,日前,廣州商業總會、廣百集團與廣東省社科院公眾參與和社會發展研究中心等單位攜手,通過街頭隨機訪問和網絡問卷調查的形式出爐了一份《2011年廣東幸福消費報告》。調查結果顯示,以100分為最高分,廣州市購物消費幸福指數的平均值(下稱“幸福指數”)為65.63分,屬于比較幸福階段。其中,女性幸福指數高于男性,月收入在4001-5000元這一階層的幸福指數最高。
公務員“幸福指數”最高
上述報告從不同職業、不同年齡段、不同收入水平等方面進行了隨機調查,結果顯示年齡不大不小、受教育水平不高不低、收入水平不高不低的受訪者在購物消費幸福指數上處于偏低水平。從年齡段來看,36-50歲年齡的幸福指數最高,為66.47分;其次是20歲以下年齡段為66.39分;51-65歲年齡段位列第三,為66.33分。而“夾心層”年齡段代表,20-35歲年齡段受訪者幸福指數為65.35分,排到了第四位,僅好于65歲以上年齡段受訪者。
從不同職業情況來看,公務員幸福指數68.59分,為最高值;其次是在校學生67.90分,和離退休人員66.69分。職業種類占比最高的企業工作人員為66.19分,排到了第四位。稍強于外來勞務工、事業單位員工和個體經營者等。
月入七千以上也不太幸福
在調查中,收入水平在消費幸福指數方面占有決定性的因素,影響比重占到近六成。調查結果顯示,月收入在三四千元這一層級的人幸福指數最低,僅64.03分。不過,有意思的是,報告同時還顯示,收入越高的人消費幸福指數并非就越高。
在所有收入水平中,排名第一的是4001-5000元,這個月收入水平的受訪者其幸福指數為68.61分;5001-7000元的幸福指數為68.31分,排名第二;排名第三的是1000元及以下收入的受訪者,其幸福指數平均值為67.79分;7000元以上的則排到了第四,幸福指數為65.31。
近六成受訪者表示買奢侈品帶來幸福感
有業內人士認為,從這個調查結果也可以反映出廣州商業品牌還不完善的問題。月入四五千元的消費者在廣州來說僅僅達到城鎮人均消費性支出水平,與目前廣州的大多數商業品牌的中檔定位比較吻合。但月入7000元以上的消費者對品牌的追求和忠誠度會明顯高于其他層級的消費人群,會更加追求國際一線品牌的潮流與品位。與北京、上海、香港,甚至一些二線城市比較,廣州僅環市東商圈有部分奢侈品匯聚,不論在商業規模和吸引品牌數量等方面都有不小差距。
此次調研結果也顯示,有高達40.6%的受訪者明確表示購買過奢侈品,在這些受訪者中,近六成人表示購買奢侈品帶來了幸福感。他們購買的首要原因是奢侈品的品位,其次是奢侈品代表的潮流,排在第三位的為送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