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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多年的事業單位改革隨著一份中央文件的下發,開始正式推進。
本報獲悉,這份文件于3月22日就已經下發,名稱為《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指導意見》(下稱《意見》)。該文件除提到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時間表之外,還分別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體系改革提出了明確的改革方向。
上述知情人士說,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和工資改革、養老保險改革一同推進。
在上述文件下發后,相關部門制定的《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也將加快出臺。同時,尚在試點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也將繼續推進。
同步改革
根據上述《意見》,中央為事業單位列出的時間表為:用2011-2015年五年的時間,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而到2020年,則要建立起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
在此目標下,事業單位改革被劃分三類,“參照公務員類”即承擔政府職能的事業單位劃入政府序列;“自收自支”類即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將被推向市場,而一部分“財政補貼”類即公益性事業單位,將從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會保險、財稅政策和機構編制等方面推進,采取“管辦分離”等辦法完善治理結構。
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程恩富表示,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本身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希望有關方面能夠注意分類之后相應的范圍。公益性質的事業單位不宜縮減的過少,過少的話,很多事情就做不成了。
這并非虛言。據人保部數據,目前全國共有事業單位120多萬個,工作人員3000多萬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約2000萬人,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47.3%。
此外,該《意見》還明確了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的推進,稱“要繼續推進和完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業單位工資正常調整機制”。
根據本報此前的了解,事業單位工資改革下一步的重點,將是除義務教育學校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之外的事業單位,將具體根據事業單位的性質不同,采取不同措施。
對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改革方向,該《意見》表示,要逐步建立起獨立于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險體系。
具體措施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實施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實行省級統籌,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改革辦法,保持國家規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爭議點
據了解,績效工資和養老保險改革,一直是事業單位改革推動的難點所在,也是目前引起爭議較多的地方。
程恩富對本報透露,去年年初的時候,在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方面,人保部就收到了幾十份反對意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方向是,公務員的養老金提成比例不變,而事業單位則縮減,向技術型企業并攏,這一點遭到強烈反對。
程恩富說,國家的財稅增加了,要共同分享致富成果。如果再把知識分子的養老金縮減的話,不符合科學發展觀。同時,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方案應該問計于民,至少應該征求意見,而且現在已經反對了兩年了。如果人保部再繼續執行原來片面的方案,可能會引起更大意見。
中國社科院是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試點單位之一,但外界認為,改革推進效果并不好。據說,2010年年初,社科院曾撰寫了一份內部報告提交國務院,具體針對人保部推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分別表達了否定性和建設性的意見,該報告得到了批示。
程恩富認為,目前推行的事業單位改革,存在諸多不合理之處。“首先在公益性事業單位中,績效工資的提法就是不科學的,搞義務教育的中小學是純粹公益性質,它不是企業,哪來的績效?要縮減事業單位養老金,為何不削減公務員的養老金?事業單位工資改革和養老金改革,應該和公務員一起改,要改一起改,要降一起降”。
程恩富最近發現,現在公務員的養老金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計算方法是明顯不一樣的。在陽光工資制度的推進下,公務員的養老金是按照全部的收入來算的,而大學教授卻是只按照基本工資計算。程恩富說,這樣下來,公務員已經在養老金方面占了便宜了。
對于此次中央明確發文強調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相關部門的事業單位負責人并不抱太大希望。某部委下屬事業單位的負責人說,“這些年‘狼來了’的故事,事業單位聽的太多了,但是真正能夠動起來的很少。事業單位涉及的東西太多了,也很復雜,以養老保險為例,全國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金可以說是一筆糊涂賬,從何而改?”
(本文來源:經濟觀察報 作者:張向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