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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彭森7日表示,“十二五”(2011-2015年)時期,要推進完善基本經濟制度、行政體制、財稅體制、金融體制、資源環境價格、社會體制、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統籌城鄉發展體制八大領域改革。
彭森在天津舉行的2011年全國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上強調,改革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強大動力。要更加注重改革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毫不動搖地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
在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方面,要進一步完善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機制,加快推進壟斷行業改革,完善和落實鼓勵非公經濟發展和民間投資的政策措施,營造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體制環境。
在推進行政體制改革方面,要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在創新公共服務體制、優化政府結構和職責、完善績效評估制度、推進依法行政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
在加快財稅體制改革方面,要理順各級政府間財政分配關系,健全公共財政體系,強化縣級政府財力保障,完善預算和稅收制度,加快構建有利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財稅體制。在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方面,要完善金融調控和監管體制,進一步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著力提升金融創新能力和服務水平,增強金融業的綜合實力、國際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