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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借款國發展動力
問:今后應如何完善貸款制度?
答:今后應建立合理的對外貸款風險管理策略,有效規避風險。歷史上,中國對發展中國家的貸款援助風險較大,很多時候由于當地的政治社會環境導致最后的貸款無法收回。發展中國家的償債能力普遍較弱,商業銀行對其進行貸款也同時必須保持謹慎。
首先,要做到對貸款項目的嚴格審查,確保貸款項目的質量。降低對發展中國家的貸款風險的關鍵在于選擇什么項目,項目的實施能否給借款國帶來直接的收益或有利于經濟的長遠發展。
項目的風險大小,并不是由貸款的金額以及信貸條件決定的,而是要看項目能否產生良好的收益,對借款國的經濟發展是否起到了促進作用。否則,無論貸款條件多么優惠都將成為借款國的負擔。因此,我們不能簡單、靜態、孤立地評估貸款風險,要做到“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就需要在項目選擇和貸款的管理上嚴格要求,讓項目產生預期的效果,增強借款國的發展動力,這樣才能實現借款國經濟和債務的可持續發展。
另一方面,對外貸款要利用抵押品來分擔貸款風險。中國對發展中國家的貸款應在安全性的基礎上保證盈利性,若對方的償債能力有限,可以考慮用當地盛產的資源做抵押品。所以“雙贏”必須首先建立在安全性的基礎上,之后再考慮盈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