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名譽院長厲以寧在昨日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記者會上談及樓市調控措施時表示,穩定房價首當其沖應建設大量保障性住房,同時,公民有購買房屋的權利,與其限購不如通過加大交易環節稅負打擊炒房行為。
“不能老靠賣地來建設,你還有多少地能賣?你也不能靠借債啊,借債是要還的。”在厲以寧看來,土地財政關乎樓市調控的成敗,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他建議可以學習發達國家經驗,除房產稅外,利用公共投資基金的方式籌集公共事業的發展資金。
除了土地財政外,厲以寧同時指出,解決房價過高,首先應大量建設保障性住房,為老百姓提供安居之所,同時指出,公民有買房的權利,限購令作為短期調控政策可以實行,但長期不妥,未來應該不要過分強調“限購”,應該把“限購”改為“限售”。
所謂“限售”,厲以寧給出的解釋為,大幅提高交易環節的稅費,且按持有時間長短,交易時所應繳納的費用也不同。他例舉新加坡的經驗 買房后一年內賣,要按房價的16%繳稅,第二年降低為12%。“假如一家有兩套房,一套60平方米,一套40平方米,孩子大了,你能不讓他買嗎?”
(本文來源:北京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