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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上調亦考慮到通脹因素和促進產業結構升級
最低工資標準全國“首高”近日屢屢易主。
3月2日,深圳、上海幾乎同時宣布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從數字上看,深圳的每月1320元暫列全國最高,但上海方面稱其每月1280元的標準并不包括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加上上述兩項費用,最低工資實際上將超過1600元。
2010年底,全國30個省份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該標準平均增長幅度為22.8%。時隔數月,廣州、上海、深圳等地區紛紛再次上調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從目前情況看,此輪增幅依然保持在20%左右。
漲幅仍保持20%左右
3月2日,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100元上漲到1320元,漲幅達20%;同天,上海最低工資標準從每月1120元調整到每月1280元,上調幅度超過14%;此前一天,廣州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100元調整為每月1300元,浮動18%以上;北京亦從元旦之日起執行1160元的最新標準取代之前的960元,增幅超20%。
全國新一輪最低工資標準普調儼然開始,傳統加工制造業最為集中的珠三角是此輪調整的第一個發力者。廣東省自2008年開始實施“最低工資標準5年調整計劃”,年前廣東就已下發通知,要求下屬各市上調2011年最低工資標準,全省平均漲幅16.8%。
東北老工業基地吉林省最低工資標準在全國一直靠后,在今年2月28日的就業工作會議上下發《關于提高企業職工工資收入水平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將“不斷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列入。據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駱德春透露,今年吉林省計劃將最低工資標準再次上調20%,預計調整后長春地區的這一標準將達到960元;而去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長春地區的漲幅達到26.2%。
東部省份山東在3月1日起以平均增幅26%調高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為每月1100元;江蘇省自2月1日起最高檔由960元調整至1140元,增長18.8%;西北省份寧夏宣布自4月1日起以平均24.9%的增幅調高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為每月900元。
此外,浙江省已宣布“十二五”期間最低工資標準將與人均GDP聯動增長,重慶亦有考慮調高最低工資標準。
仍有10%~30%的上調空間
連續超過20%的上調讓眾多低端企業憂心忡忡。“一次調高工資標準不怕,怕調高預期沒個盡頭!”東莞一家小型生產企業老板表示。
對此,一位接近國家決策層的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2007年6月12日,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發《關于進一步健全最低工資制度的通知》,規定“各地要通過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確保最低工資實際水平不因當地消費價格指數上升而降低,并隨經濟增長逐步提高,使廣大普通勞動者共享經濟發展成果”,在此要求下,2007年各地上調了最高工資標準,但2008年和2009年因為金融危機影響實際上停止了。從2010年起才重新開始最低工資調整的工作。
而對于最低工資標準最終要達到怎樣的水平,該人士表示,目前最低工資標準太低,要“回歸到正常水平”為止。“所謂的正常水平就是最低工資達到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的40%~60%,但目前大多數地方只占到30%。”據此推算,各地最低工資標準未來仍有10%~30%的上調空間。以深圳為例,2009年度人均月工資為3895元,要達到40%的標準,深圳最低工資標準則要超過1557元,也就是說,目前仍有較大上調空間。
“除此之外,最低工資標準上調也是因為通脹因素,并且國家希望借此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改變以低成本廉價勞動力換取市場的局面。”該人士表示。
(本文來源:第一財經日報作者:丁婷婷 胥會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