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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第一關注 ◎燕農 高校教師 居民階梯電價的靴子終于扔了出來,輿論卻幾乎一邊倒的不買賬,坊間更不乏“變相漲價”的質疑。而國家發改委給出的解釋一是合理,二是公平,三是促進節能減排。看問題要看它的兩面,到底合理不合理、公平不公平,我們不妨用數據說話。
發改委給出了兩套可供選擇的指導性方案。第一套方案是家庭月用電量110度以下不漲價,按照去年全國戶均用電情況,可覆蓋70%家庭;月用電量110度至210度,每度漲不低于5分,覆蓋90%家庭;超過210度每度漲2角以上。第二套方案是,月用電量140度,每度漲1分,覆蓋80%家庭;月用電量140度至270度,漲不低于5分,覆蓋95%家庭;超過270度,每度漲不低于2角。
首先需要鋪陳的一個背景是,全國工商聯日前的研究數據表明,按照居民用電價格的絕對值比較,我國居民用電價格在國際上處于較低水平,但是如果將電價數字與人均國民收入比較,“從相對價格來看,中國的電價是德國的4倍多,是美國的10倍左右。”也就是說,在我國,居民用電上的消費支出,所占居民收入的比重是很高的。
在這個背景下看居民階梯電價方案,尤其是第二套方案,幾乎是全民用電皆漲的。即使是第一套方案,考慮到南北不同地區取暖降溫等季節性用電高峰,就是那70%的家庭也潛在著用電漲價的可能。換句話說,所謂階梯電價的改革方案,結果就是大部分居民在承受原本較高電價的情勢下還要多掏錢,而且只能向上爬階梯,不能向下下階梯,因此可以說老百姓實質上是在“被階梯”。
如此梳理下來,即使我國居民用電價格低于工業電價,與“國際慣例”不接軌,從民生角度看階梯電價也很難說就合理。而從公平方面審視,階梯電價并沒有考慮到低收入群體和困難家庭,這些群體和家庭同樣要“被階梯”。生活常識告訴我們,舉凡低收入群體和困難家庭,往往居住條件緊張,那么,同樣是一戶,兩口之家與四口之家的用電需求量肯定不同,同樣的階梯標準很容易讓社會弱勢群體利益受損。從政府補貼居民電價以滿足供電成本上說,相當比例的居民家庭享受不到政府補貼而需要自己多掏電費,也不符合福利社會的發展方向。
至于促進節能減排,在階梯電價“有上沒下”的方案中,是一個看起來美麗的借口,由于對節約用電幾乎沒有鼓勵措施,居民只有多掏錢的份,卻沒有節能的可能。確實從節能減排的要旨出發,就需要在階梯電價方案中設計低于“正常合理用電量”的低電價政策,引導居民節電,并且保護低收入群體和困難家庭利益,而不是在較高相對電價基礎上一律向上“階梯”。所以,在三檔階梯電價中,第一檔控制用電量太低、前兩檔電價過高,是這個征求意見稿的最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