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視頻播放位置
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居全國倒數第三,全省每人每天平均還分不到一立方淡水,近日,山東省出臺《山東省用水總量控制管理辦法》,對用水總量進行控制。這是我國目前出臺的第一部有關用水總量控制的地方政府規章,將于2011年1月1日起實施。
據了解,我省人均占有水資源量僅334立方米,不到全國人均占有量的1/6,僅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25,位居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倒數第三位,全省每人每天平均還分不到一立方淡水。據省水利部門統計,因地下水的長期超量開采,截至2010年1月1日,全省平原地下水超采漏斗區面積為13119平方公里,比濟南和萊蕪兩市的土地面積加起來還大。
為了加強用水總量控制管理,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近日,我省出臺了《山東省用水總量控制管理辦法》。《辦法》指出,用水總量控制實行用水總量控制指標與年度用水控制指標管理相結合的制度。用水總量控制指標每一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期下達一次。年度用水控制指標每年下達一次。
設區的市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和年度用水控制指標,由山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或者省批準的水資源綜合規劃和水量分配方案確定??h(市、區)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和年度用水控制指標,由設區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控制指標內,結合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水資源綜合規劃和水量分配方案確定。
設區市、縣(市、區)的萬元國內生產總值取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取水量及農業節水灌溉率等指標未達到國家和省考核標準的,應當相應核減其下一年的年度用水控制指標。
《辦法》還規定,建立取水許可區域限批制度。取用水量達到或者超過年度用水控制指標的,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這一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取水許可暫停審批。取用水量達到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的,應對取水許可停止審批。 (記者 劉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