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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做好節能汽車推廣補貼兌付工作,保證推廣機制有效運轉和消費者真正受益。
認真做好補貼兌付工作,確保納入節能汽車推廣目錄的車型自目錄公布之日起即可享受國家財政補貼。在消費者購車時,汽車經銷商有義務向消費者介紹汽車節能性能及應享受的財政補貼,在消費者提供個人信息、車牌號碼并在銷售發票上簽字確認后及時兌付補貼。
節能汽車推廣企業及其經銷商要把企業銷售優惠和政府補貼嚴格區別開來,先按享受企業優惠后的實際價格出售節能汽車并開具銷售發票,再將政府補貼兌付給消費者。不得將財政補貼納入企業優惠額度,不得以已享受價格優惠等為由拒不兌付補貼,不得因政府補貼提高節能汽車銷售價格,切實使消費者享受國家財政補貼。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和抽查,對把財政補貼與價格混在一起、不及時兌付或拒不兌付補貼、代消費者簽名冒領補貼以及變相漲價、哄抬車價的推廣企業,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扣減補貼等處罰。
(記者李麗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