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我注意到,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了大量資金用于解決農村飲水不安全問題,從這次審計調查情況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施效果如何?
徐吉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是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對此高度重視,不斷加大資金投入,特別是從2008年開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的中央補助投資比例進一步提高,同時中西部地區不再要求縣及縣以下配套資金。大量的財政資金用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其實施效果如何,是這次審計調查關注的重要內容。從資金投入方面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已逐漸形成了以政府公共財政投資為主體、社會投資為補充、農民群眾積極參與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層次的資金投入機制,資金總體到位情況較好,特別是中央資金全部及時下撥,保證了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從工程建設方面看,中央水利、發展改革、財政、衛生等部門密切配合、出臺政策、加強監管,提高工程建設質量;各地方因地制宜地選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類型、規模及標準,興建了城鄉一體化供水工程、村鎮聯網集中供水工程、集雨水窖、機井等多種模式的供水工程,有效地解決了大量飲水不安全人口。總體而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比較規范,工程建設基本完成了預定目標,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益,使廣大農民實實在在地分享到了改革開放的成果,受到了廣大農民的一致好評。
但審計調查也發現,由于全面開展農村飲水安全工作時間不久,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的復雜性等原因,工程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還存在計劃與實際不完全相符、地方政府配套資金未按計劃到位、管理工作落實不完全到位以及工作機制和制度不夠完善等方面問題,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進。
記者:公告中反映的問題,有的是管理方面的問題,有的是制度方面的問題,從目前情況看,這些問題整改情況如何?
徐吉明:截至目前,審計調查中反映的絕大部分問題已得到糾正和整改。客觀地講,水利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相關地方政府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非常重視,整改工作是認真、及時、到位的。這次審計調查整改工作有以下兩個特點:一是注重邊審計、邊整改,實現以審促改。對于能夠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的問題,如水源地保護不力、工程水質凈化設施保證不夠等問題,水利部及時出臺相關文件予以規范,并積極與發展改革委協商,計劃今年單獨安排資金,優先解決農村學校的飲水安全問題;相關地方政府根據審計建議,認真落實配套資金,加強資金管理,加快工程建設進度,目前項目進展順利。二是強調規范管理、完善制度,促進建立長效機制。審計調查發現的所有權規定落實情況差、應急機制不健全等問題,審計都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建議。水利部、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正在對這些問題進行認真調查研究,爭取盡快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促進農村飲水安全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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