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在高速公路上拋錨,需施救車將故障車拖離高速路段再維修,這就產生了施救費。本月起,我省高速公路施救費執行新標準。新標準規定,施救費與里程數脫鉤,按趟數收費,其中轎車每趟收費300元。
計費方式改變較大
記者了解到,11月1日實施的收費新標準,是經省物價部門審批通過的。與原標準最大的變化是計費方式的改變。
原來的施救費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類似于出租車的起步費;另一部分則是故障車輛被拖離的里程數。以轎車(一類車)為例,起步費是200元,以后每公里加收5元。
新標準則規定,只要施救一趟,不論里程數多少,轎車(一類車)收費300元,二、三、四、五類車分別收費400元、450元、500元、600元。而且,每趟300元的新施救費標準,僅包含拋錨地點到最近的高速出口。下了高速,若車主提出將車子拖往維修廠,需另外計費。目前,非高速路段的施救費尚無統一標準,由雙方自行協商。
調整旨在規范收費
去年2月29日,車主陳先生開著一輛半掛大貨車從諸暨前往上海,途經滬杭高速嘉興路段時,因輪胎漏氣導致后車追尾事故。事后施救公司向他收取了近5000元的費用,而根據當時的標準他只需支付500多元。
高速公路施救曾引發過多次消費糾紛,其收費標準最近幾年一直呈快速攀升之勢。去年3月,國務院糾風辦對我省高速公路施救亂收費現象進行督察,隨后省物價局對亂收費行為進行了整治,集中查處了多起情節惡劣的亂收費現象。新標準出臺后能否減少消費糾紛。是廣受車主關注的話題。
記者了解到,新標準要求施救公司在施救前,須將收費項目和標準事先告知車主。施救車輛到達現場后,雙方須簽訂書面協議。協議內容包括委托事項、簽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收費金額及監督電話等,并向被施救車輛當事人提供結算清單及票據。如果這些規定能夠執行到位,將有利于減少糾紛。
拖車費略有提高
實施新的標準后,施救費較先前是貴了還是便宜了?記者仔細算了一筆賬,發現總體而言收費不減反增。
在省內大多數高速公路上,兩個出口之間的距離都不超過15公里。若一輛轎車在離下一高速出口10公里處拋錨,那么按照原先的收費標準,車主需支付250元(200元起步費+50元里程費)施救費。按照新標準,車主則需支付300元施救費。對于拋錨地點離下一個高速出口僅有幾公里的車輛,按照新的收費標準要“虧”更多。
“可能會有一些里程數少的車主覺得吃虧,但是總的看來相差不多。按趟數收費,這樣操作起來比較透明。”浙江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務有限公司的張先生告訴記者,雖然費用略有提高,但是新標準有利于制止亂收費行為。
此外,新標準中還提高了吊車費,每車次提高200元左右,輪胎搶修費有所下降,一、二、三、四、五類車型分別為150元、160元、170元、180元、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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