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顯示,爭取到2015年,中部地區實現經濟發展水平顯著提高、發展活力進一步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提升、和諧社會建設取得新進展的目標。研究人士表示,此《規劃》的出臺或許可以終結中部地區“不東不西”的尷尬地位。
會議指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六省在內的中部地區,是我國重要糧食生產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裝備制造業基地和綜合交通運輸樞紐,在經濟社會發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中部地區也面臨著諸多制約長遠發展的矛盾和問題。
三個基地一個樞紐
江西省社科院經濟所所長麻智輝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國務院此次會議對中部地區的定位并沒有與前期發生變化,仍然是三個基地一個樞紐:重要糧食生產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裝備制造業基地和綜合交通運輸樞紐。不過,這位地方政府智囊機構研究人士認為,此次對于經濟帶和城市群的提法是最大的亮點,此前只有城市群的說法在十七大報告中曾被模糊提及。
北京市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所長趙宏認為,中部地區是中國總體發展不可或缺的環節。“這片連接東西兩部的過渡地帶不可能出現跨梯度發展。”趙宏表示,如果跨梯度發展必將給全國造成極高的成本。
目前的事實是,東部的產業幾乎已經飽和。而中部的銜接尚未出現明顯效果,西部的發展也未成氣候。不過,如果中部發展提速對東西部將是明顯的利好。而且,中部具備一些發展基礎。無論是湖南的“農業大省”稱號還是湖北的“重工業基地”。
麻智輝認為,這次會議中提及經濟帶和城市群意味著中部地區推動的城市群戰略為中央層面所接受。目前除了長三角、珠三角和環渤海城市群之外,全國地方提出城市群的概念接近二三十個。
無論是概念性城市群或者新的經濟增長點,目前推出的速度和頻率都太高。趙宏認為,國家應該再注意控制一下節奏和速度。“否則,一個區域或者概念的熱度將無法得到持續。”
新“增長極”破局
有觀點認為,中部地區有望成為中國經濟新的“增長極”。2009年以來,為抵御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布局區域經濟的步伐明顯加快,從國家層面制定出臺的區域經濟政策呈全面開花之勢,由地方經濟向區域經濟的轉化已現破局性態勢。除了東部、中部、西部、東北四大區域經濟板塊劃分外,各地的區域經濟聯盟、區域合作機制、區域經濟空間組合、區域功能分工等,出現了實質性的發展。
據悉,目前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的經濟區域可以分為三種類型。首先是由國家制定單獨成型的區域規劃的,包括北部灣、珠三角、江蘇、遼寧、橫琴、關中天水等區域。其次是由國家制定區域性政策的,包括長三角、海西經濟區、濱海新區等。再次是國務院批準的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包括浦東、武漢、長株潭、成都、重慶以及深圳等。
研究數據表明,目前中部省份主要有中原城市群、武漢城市圈、長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帶、環鄱陽湖城市群、太原都市圈等城市群概念。中部城市群GDP總量已接近4萬億元,達39647.88億元,占整個中部GDP的62.25%。
觀點稱,規劃明確了中部地區的優勢和定位,指明了中部地區的發展方向,規劃細則的落實有助于區域內資源的優化配置,為中部地區的發展增添動力,中部地區有望成為中國經濟新的“增長極”。中部地區的農業、能源、裝備制造業、交通運輸業以及相關公司有望從中獲得更大的發展。
“中部崛起”大事記
●2004年3月,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正式提出“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重要戰略構想。
●2005年3月,全國政協召開國家十部委(局)參加的“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提案協商現場辦理座談會”,中部崛起由此“破題”。
●2006年3月,在全國人大十屆四次會議上,溫家寶總理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積極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變得分外明朗。
●2006年9月18日,中部六省省委書記、省長以及部分中央部委負責人會聚鄭州,“中部崛起”的橫向合作付諸行動。
●2008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布署中部地區崛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
●2008年初,編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列入了國務院的工作日程表。
●2008年下半年,國家發改委制定的《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初稿)開始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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